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穿越之都市童话 > 分卷阅读49

快。

陆久听着他们两个的对话,漫不经心地撇撇嘴,他心里清楚自己不喜欢这个小鬼的原因,因为他们两个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正所谓同性相斥,他们相似的地方太多,所以才会看对方不爽。

“锵锵锵~这是给乖孩子得奖励。”丁司宇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棒棒糖,拨开糖纸,“啊~很好吃的。”

“唔。”将信将疑地将糖含进嘴里,第一次尝到甜的味道,陆明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这个,我喜欢。”

“这是糖哦。”丁司宇笑眯眯地说。

“你怎么带进来的?”陆久更加吃惊地看着丁司宇。

“就放在口袋里带进来的啊,不行吗?”丁司宇一愣,随即小心地四处张望了一下,“帮我保密呐。”

“不,警报没有响的话,应该表示可以带进来。”陆久看了眼通讯器,“时间到了。”

“这么快啊,好吧。最后抱一个。”丁司宇遗憾地叹了口气,将陆明揽进怀中用力抱了一下才放开,轻轻一笑,“再见啦。”

“再见。”

陆明抿着嘴巴,看着丁司宇和陆久肩并着肩离开,两道拖长的影子也跟着他们的脚步,慢慢爬过长长的走廊。

啊,走掉了。陆明想着,露出无趣的神情,回到床上躺着,继续装病。

虽然对陆明小破孩的第一映像糟糕透顶,但是陆久还是向上面提出了领养申请。

不过这次估计没有像收养丁司宇那么顺利,毕竟陆明和丁司宇不一样,他具有普通人类难以匹敌的战斗力,随便出手就能收割一条人命。

回到陆家,丁司宇照例和陆久打了一声招呼就回自己房间,先开电脑再关门。

我网瘾少年又回来了~丁司宇拍了拍脸,让自己欢脱起来。

登上qq,发现作者群在蹦跶,于是将节操丢到一边默默窥起屏来。

野生:天呐!!!没脸见人了!以头抢地!!!

l:你什么时候有的脸,我怎么不知道?

野生:滚滚滚,明明那么担心人家,干嘛老是对我毒舌,口是心非。诶嘿嘿~

l:你那个诶嘿嘿是什么意思,好恶心。

野生:你造吗,其实我本来想取名叫夜深的,结果打字太快成就了这个悲剧笔名,然后这个笔名一用就是十年,我被自己虐哭了。

l:你那是蠢哭了好吗?

野生:就算你再怎么毒蛇也没有用,居然连我家的地址都摸清了,死相~

l:我以前是编辑,有你的地址有什么奇怪的。

野生:什么??你做过编辑?

l:是啊,你刚签约的那会儿我还是编辑,要同时兼顾工作和写文,可累了。

野生:真的假的,你居然一边打工一边写,他们不是说你最懒了。

l:胡说,这是诽谤。

蛀书虫:谁胡说了,野生,你要是相信他你就是个白痴,我认识他十三年,从没见过他有一篇文拿到过全勤奖!

蛀书虫:那货拖起稿来简直没有下限可言,你造吗?他明明是个男的,却伪装成女的,就为了月假遁!!!后来性别曝光,他干脆连借口都省了。

l:我哪有伪装成女的,只是说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不舒服而已。我患有周期性焦虑症不行吗?

野生:l,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看错你了。

蛀书虫:还有呢,他老是不务正业,今天去钓鱼,明天去爬山,后天去游泳,去了就去了,还老是在作者空间发图片记录,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私生活有多丰富。如果不是他更新之前还会得瑟一番,我都不知道他是个职业写手。

l:小虫,下班后小树林见。

野生:谁能告诉我l的笔名是什么。

咖喱棒:不知道,他很早以前就在这个群里了,比我还早,估计只有虫编知道了。

蛀书虫:确实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野生:虫编~~

蛀书虫:l,如果你不想你的笔名暴露给野生,就让我看到你的日更吧。

l:……

野生:虫编,不带这样的!!!

l:我的笔名叫汤匙。

l:小虫,你以为你能够用这个威胁我,真是太天真了。

l:下班后小树林见,别忘了。

野生:居然是汤匙……已经幻灭到不忍直视了,我去冲个凉冷静一下。

蛀书虫:l,你……

蛀书虫:我还是高估了你的下限。不对,我怎么可以对你抱有期待。五天三更的升级流,怎么没扑死你。

l:没办法,他们就是好我这口~

作者有话要说:

☆、科普知识

作者有话要说:  汤匙的第一条解释,取自百度,有改动。

汤匙

一、汤匙,指一种餐具,舀汤用的小勺。

二、汤匙,全球综合网著名作家,升级流代表写手。

2o62年6月第一本《大道有情》签约于c区9组,是第一个不受字数和更新速度束缚的无耻男作家。早期总是月休一周,被误认为是女生。

因为女性粉丝比较多,又被读者戏称为“妇女之友”,但是后来又因为由他的衍生的同人作品皆为腐向,且他本人也点亮了耽美技能,于是又从“妇女之友”升华成了“腐女之友”。

汤匙很喜欢在作者空间发文字和图片,基本上每天一条到两条,不是出去玩就是报告他更新了第几章。一般读者的留言都是“你玩的开心就好”和“笑而不语”之类的充满幽怨和嘲讽的话。

截止2o75年6月止,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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