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古剑二同人]终夜 > 分卷阅读109

【章三十六】

谢先生,你想不想听一个流言?

紫微祭司问他,本座告诉你可能反而给了你一个虚假的希望。

龙兵屿位于南海,距离西北上空的流月城十分遥远,所以流月城毁灭的那一天绝大多数族民并没有看见。

但是,却有几个族民是被沈夜在最后关头送下来的。他当时灵力已是强弩之末,并不能送他们很远。这些人降落在无厌伽蓝,直到亲眼目睹流月城崩溃,才悲伤离去。

他们说,流月城在空中解体,如同烟花寥落,但是他们都说看到有一点星火与别不同,特别清晰明亮,向着更西的方向坠去。

他们当时都跪下祈求,希望那是大祭司沈夜安然离开的身影。

但是你听了也知道,这没有多少可信之处,不过是他们感念沈夜,而自我开解的说法罢了。

“十分感谢您告诉我。”谢衣道,“我可不可以这里等到天明,让我看一眼这里天亮时的样子。然后我便前往西域。”

“自然可以。”紫微祭司说,“你想要在龙兵屿留多久都可以,之后无论何时也都可以回来。这里,永远是你的家乡。”

谢衣微微低头,向她行礼,“多谢。”

“如果……有朝一日你真的能找到大祭司沈夜,你可以告诉他,烈山部如今民熙物阜,这里有很多老人,都一直十分感念他的恩德。”

“好的。”谢衣说,他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

第二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谢衣离开了龙兵屿,要从南海之滨前往无厌伽蓝,那几乎已经纵贯了整个神州大陆。

而比无厌伽蓝更西面的地方,尽是漫漫无边的沙海,沙海的那一头究竟有什么,几乎从未有人涉足,更是从未有人听闻。

他没有再动用传送之术,寻找沈夜的路途是如此曲折迂回,他想,也许那终点在哪里已经不再重要。只是有一个不改的心念在前头领着,让他不断地往前走。

他用自己的双脚,披星戴月,几乎一步步丈量这片大地。

走得累了,便坐在道边饮水休憩,有时候看看地上从石缝里开出的野花,有时候又望着天上云卷云舒……

是啊,这个世间是多么好,值得用尽一生,缓缓看尽。

他经过广州,邱氏的丹桂花糕换了人,也换了店址,但是百年的招牌仍在,他尝了一块,味道仍与当年一模一样。

再往西的地方,路过了朗德寨。那一天正遇上花山节,盛装的青年男女唱起代代传唱的求爱游方,“月亮跟不了,月亮别跟了,月亮跟不了,月亮别跟了。”

他坐在寨子边,听着那久远的歌谣,吃着清甜的丹桂花糕,这些都是他以前喜欢的。他想,朝来暮去,珠流璧转……

然而,很多事情,可能真的是永远永远……也不会改变的……

有个好客的苗女,看他迥异的打扮而与他说话,“客人,你是从哪里来的?是中原人么?”

“我不是中原人,我来自更远的地方。”他还记得用苗语如何说,但是,他无法准确给她答案。因为他的来处已经不复存在了。

见他居然会说他们的话,苗女也欣喜地用苗语问他,“孟哦,孟每哈登?(那你要去哪里?)”

他只是笑笑,他也不知道自己真正要去哪里。

“长梦。”他说,这在苗语中的意思是,回家。

他回到自己的静水湖,在自己走后,这里显然有人清扫过,连一些自己住时便已破败的竹架都被好好替换过,他猜想这可能是乐无异所做的吧。

他找到了当年自己的材料和工具,重新驱动起那些偃甲人作为帮手。他终于可以把肩上的偃甲替换修理。

时间太久了,他肩头的肌肉和神经,也有部分坏死,不得不切除掉。他现在就像瞳一样,血肉的躯干上,连着一截木质的肢体。所幸行动无碍,披上长袍之后,倒也看不出什么差别。

然后,他毫无留恋地再次离开了自己的故居。

他想这一次,大概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越过了秦岭,又越过长城。人说春风不度玉门关,果然便是风景迥异,鲜少见到流水湖泊或者花草树木,举目只见一片茫茫戈壁。

然而,再西走,情形却又好起来,一座座城池如同散落在金砂上的珍珠,同样富饶美丽。

一队队运水的木牛流马,如同这些城池的血脉,日夜不息地循环往复。

人们告诉他,那是始于两百多年前大偃师乐无异,跟随狼王的马队,周游于西域各国,一路为西域百姓制造取水运水的偃甲,同时又传授偃术给当地民众,从而渐渐推广开来。

现在,西域各小国都有人通晓偃术,而偃术技艺最高的,大约该是前面大约十里之外的那座偃城,也是商道的必经之地。

“偃城……”

是啊,那是西域最为富饶的城池,有丰沛的水源和众多人口,据说那里遍地黄金,只要挖深一点,宝石和翡翠就像泉水一样源源不绝地冒出来。

说得夸张了,但偃城确实是沙漠中的天堂。

他点头微笑,那真是很好。

“等等!停下来!”少年在车辇上偶然一瞥,便在拥挤的人群中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他不管不顾地跳下来,追上去,“是你么?”

他闻声回过头来,正对上少年惊喜不已的笑脸,“真的是你!你……你还记得我么?我是……”

“穆合塔尔。”他向他微笑致意。

“嘿嘿,”少年开心地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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