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虐心耽美 > 得尸如此 > 第3节

“谁知道呢,有钱人家破事一大堆。”最后一口烟搞定,村支书直接拍了拍还在摸头发的傻子:“走了啊。”这孩子对这三字倒是有反应。

本来村支书是想带傻子去他家坐一会儿的,可是年纪大了洗完澡后直犯懒,村支书也没了兴致,索性直接把人送到家,拍拍屁股准备去超市买点下酒菜,卖个头发小赚也是不错了。

傻子有点不是很开心的回了住处,他的头发没了,虽然这里的男人都是短发,但是他就是觉得自己应该是长发而且是留一辈子的那种。

今天发生了很多事,又刷新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原来有人真的可以飞啊!想到电视里那些人飞檐走壁的样子他就有些羡慕,身为一个尸体,他貌似不能飞,试着做了做降龙十八掌的姿势,也不知道那群人是怎么发功的,一掌就能把石头打碎他虽然也能做到,但是这需要他费很大的力气,而电视里的人做起来却好像很轻松。

而且他也不能掌心发光冒气什么的,想想就有些挫败,有机会他一定去找那些人,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爬上炕,他从兜内摸出一把瓜子,这玩意还是邻居给他的,连同几个山核桃。

他喜欢磕这个打发时间,他的身体记得怎么吃到瓜子仁,所以他喜欢。

一无所知的感觉实在是太不美好了,他从衣柜里掏出一个手机,开始拿他砸起了核桃,反正无聊打发时间罢了。

他也是来了下河村之后才知道这玩意叫手机的,村里人貌似很喜欢这东西,但是他很讨厌。

他有很多个这玩意儿,但是这种名为手机的东西,确着实给他造成了很多困扰。

冷不丁冒光不说,还会突然之间就开始出声,再么就是嗡嗡的震动,吓人不说还打扰睡眠,他经常被这玩意搞的心脏直突突。

把手机砸的啪啪作响,本来这东西他都是留在墓内的,不过看着下河村几乎人手一个,他也想跟着学怎么用,于是就都带出来了,可是这么多天下来他还是学不会,带出来的手机也就没了用处,索性拿这几个手机当了锤子。

好在这几天这些手机都消停了,基本上没几个再出声或者是冒光了。不过看着砸核桃砸到粉身碎骨的手机,他撇了撇嘴,还没锤子好用呢。

没了耐性,直接徒手捏碎了山核桃,也许是最近经常听人说话的关系,哪怕他现在没有开电视,似乎也能听到很多人讲话,而他也已经渐渐能明白别人说话的含义了。

现在他最想做的是尽快学会文字书写,这段时间他心心念念得是把自己的才起好的名字写出来,然后告诉全村,他的名字叫做——何忆。

何必回忆呢,脑袋会很痛。

第 4 章

从衣服判定别人家庭这种事,有时候还是挺不靠谱的。

何忆穿的好,纯粹是因为死的那群倒霉蛋里和他体型最接近的人是个富二代。刚出土没多久,他下葬时穿的衣服就氧化破烂的不成样子,偏偏何忆刚醒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于是那群死掉的盗墓贼的衣服他干脆都扒了,学穿衣服是个痛苦的过程,好在何忆看图穿衣的这项技能还没忘,于是美妙的误会就这么产生了。

其实现在的衣服穿起来是很舒服的,只要多练练何忆就能把衣服穿的很j-i,ng神板正。不过他不会穿也不想穿那群人的内裤,他单纯就是觉得这么贴身的东西他不想穿别人的,这也导致他到下河村的头几天尝尝要忍受磨蛋的痛苦。

下河村的日子其实是相当快乐的,虽然总被笑话,不过不用为生存发愁还有可爱的孩子教他读书写字帮他适应现在的生活,何忆真的感到很满足。

但是这种快乐的日子却注定不能再过多久了。

当欢庆新年的烟花燃起的时候,何忆的储备粮已经全部都没有了。

别的僵尸吃什么他不知道,但是他的食物是血。人类的食物虽然让他能有饱腹感,但是他似乎不能消化,食用美食确实很享受可是后果却是肚子很不舒服,只有吐出来才觉得肚子好受些。

唯有喝血能让他感觉轻松有力。何忆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是个什么情况,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身体。

面前的尸体何忆已经不忍心再看了,刚醒来的时候北方已经开始降温了,虽然起到了些冷冻保鲜的效果,然而几个月下来这群盗墓贼的尸体也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了。

血液也是,虽然他想存一些争取能喝个一年半载,但是腐败变质的速度却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尸体的处理也变得极为棘手。

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尸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座埋葬这他的墓也算是他的家,有群贼死在了他家里这种感觉真的很恶心,更恶心的是每次回家都得看到他们腐烂的样子。

味道也很难闻。

有心想把他们都扔出去埋了,但是他活动范围十分有限。快十具的尸体一旦被外人发现,那下河村一定热闹大发了,他的墓肯定会被其他人发现的几率又会加大很多。

何忆最近在看《重案六组》之类的电视剧,从电视剧中他知道了很多有用的知识故而他现在很不想和公安警察什么的打交道,更没那个勇气挑战现在的刑侦技术。

不过这群人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也算对他有帮助。

何忆有时候都在想上天对他是真的不错,运气好不说,死后再活这也是没几个人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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