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我不是死了吗 > 分卷阅读2

当时穿的服饰,一套暗纹地小袍子,腰间挂着玉佩,脖子上一圈儿毛领,跟个小王爷似的。

我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他那张脸生得太过漂亮,虽然年纪尚幼,可那眉眼看着就不是一般人,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只知道,他抬头看我的那一眼,够我记一辈子的。

秦非月有一双墨绿色的眼睛,似乎是来自他外籍血统的母亲,具体是哪一个我不清楚,听说是死了。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我还对他抱有那么一丝丝的同情,等正式入教后就不再有了,因为这里上下都是变态,他自然也不例外。

09.

多余的善心在魔教只是负担,我也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抛弃了良知,但只要能活下去,什么都无所谓。

回忆不多,挑挑拣拣后记得地就更少,比较难忘的就是我把刀子捅进一同居住了三年同伴的心窝时,我看着他扭曲的表情,看着喷溅而出地血,温热地溅了一身。

那一年,我十二岁,他十岁。我浑身是伤苟延残喘地趴在尸体上,他踩着风一样地步伐从高位走下,然后用那只绣着金边的靴子,抬起了我的下巴。

阳光从头顶洒下,为他的黑衣披上一层难得的暖色,绿色的眼珠像最无瑕的宝石,漂亮冰冷的让人窒息。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我答:“沈掠。”

这个名字是我自己取的。

阿朱曾说它不太吉利,我却觉得挺好。

只是一开始,不是叫掠夺的掠,而是省略的略。

10.

想了半天,我还真没想到我是怎么喜欢上的秦非月,或许是他那张脸太好看了,又或许,是他那天向我伸出的手有点暖。

后来我想清楚了,那他妈是因为手里的血还没干。

不过不管怎么讲,带我离开勾栏院的是他,教我武学重用我让我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也是他,他对我的好改变了我的人生,相比起来,他的坏就不那么印象深刻。何况秦非月从小在魔教长大,他老爹又是那么个变态中的变态,五岁他来勾栏院收人的时候,手里头已经是沾了血的。

还是他亲哥哥的血——听说是那个变态到没边前教主让俩十岁都不满的小孩子互相斗殴,最后秦非月略胜一筹,在锁骨处留了老长一道疤。我有次无意撞见了,疤痕很淡,却很清晰,这么多年都没消掉,当时地情况肯定不太乐观。

不过比较喜闻乐见的是,前教主命短,在秦非月十六岁的时候便被搞死了,那天我特地下山去买了一坛酒,一个人喝了大半坛,然后……

然后好死不死地给他逮到了,挨了一顿罚。

这么一想,我真他妈倒霉。

不过比较值得欣慰的是,那一天,他没戴面具。

11.

十六岁的秦非月已经比我高了,他又穿着教主定制地服饰,是特别张扬的红,跟新婚嫁衣似的。

还有那代表着最高权力的血扳指——以往它都是戴在老教主手上,秦非月带着有些大,但不得不说,那抹红色跟他的脸很配。

随着年纪渐长,秦非月的五官逐渐清晰,是一种雌雄莫辩的美,漂亮又危险,连眼尾都带着噬心地毒,我被他用目光那么轻轻一扫,胸腔里那颗十八岁的少男心便不像自己的了。

在水牢里关了三天也没能让我冷静下来。

12.

秦非月十七岁开始戴面具,他似乎不喜欢自己的容貌。

那时候我已经十九岁,开始为魔教办事,面具的材料是我选的,还特地拿着人一家老小去威胁做出来的,连上面的宝石都是我想方设法四处搜罗的,其中上面最大的那颗绿碧玺,也是我冒着生命危险从皇宫里弄出来的。

但尽管如此,我也不想看他戴上。

毕竟那时候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他的脸。

13.

说了这么多,实在有些墨迹了,毕竟多愁善感不是我的性格,我这辈子经历的好事一只手就能数过来,要是整天这么想,我什么也不用去做了。只是现在人死了,魂未散,才有精力捡起那些尘封已久的往事,掰着手指头像是要把过去的气都叹回来。

说白了还是闲的,于炼本就是个话少的性子,那位尸体大哥估计是怕露馅,不怎么开口。两人最常做的就是在这闷死人的车厢里大眼瞪小眼,我在一旁打哈欠翻白眼。

真无聊啊。

为什么还不让我去投胎?

我上赶着投胎不行吗?

14.

一直等到了魔教,还是没有人来接我离开。

无奈之下我只能跟着进去了……忘了说,尸体现在还不能活动,因为除了脖子上的致命伤痕外还有严重的内伤,我是死于围剿地,凌冉不过是比较幸运,成了补刀的那一个,

我在武学方面还算小有天赋,虽然赶不上秦非月,但能被他重用,也可见一班。

魔教武学中最苦最累、也最容易伤到自己的夺命追魂爪只有我一人会使,这也是为什么我被称作血手无常。

现在好了,估计是怨我抢了工作,真正的无常大哥不勾我了,任凭我在这天地间游荡。

如果能回到过去,我一定好好练剑,真的。

15.

说起来,尸体会武功吗?

于炼抱着他用轻功地时候,他似乎有些害怕,眼睛是闭着的。

不至于这么怂吧?

16.

秦非月居然亲自出门迎接,这让我大吃了一惊。

毕竟在印象里他可从没对我这么好过。

把“我”放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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