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志怪者 > _分节阅读_15

“那明显是糊弄我!”

“你还回不回警队了。”

“这是事关我神经病与否的重大问题,必须搞清楚!”

“等你搞清楚就离神经病更近一步了。”齐谐说,“人只能看到自己理解范围内的东西,也只能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去看东西。至于那只鬼,是因为我们对它有着同样的理解,在我们眼里,它才以同样的形态存在。”

“那别人也可以试着和我们一样理解嘛。”

“与此同时那个人也成了神经病一员。”

“而且这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哪里算神经病了。”

“普通人认为跟自己不一样的都叫神经病。”

“而且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这明明是超能力!”

“神经病才会说自己有超能力。”

卫远扬没了表情。

向后靠进椅背,齐谐摇起折扇:“总之你别跟我走得太近为好,否则保不准会变成什么样。”

卫远扬挤了挤眼:“还能变成什么,超人?”

“我没有说笑,你好自为之。”

“那你呢?你成天和那些怪东西打交道,就不怕出事?”

“先管好你自己吧,咸吃萝卜淡操心,皇帝不急太监急。”

“你才太监!”

“快把那只盒子给我还回来。”

“知道啦,真啰嗦,我又不会把它拆了炖汤。”卫远扬不耐烦地嘀咕。

“我是怕它把你拆了炖汤。”齐谐莞尔,等门关上,收起了笑脸。

才两年,比之前早了那么多。他自言自语地端起盖碗,不经意望向那只装着日记的矮柜。

“是你啊,好久不见!我想想,对,从你们举家搬去江苏就没再见过了,整整九年了。”

脑海里,丁隶一如既往展开笑脸。

算了,也无所谓,早知道有这天的。

齐谐挥散那画面,再抿一口甘露醇香。

☆、妆

传说很久以前,有个安详的小山村,那里的人可以风平浪静地活到很老很老。渐渐地,村中人口越来越多,生活愈加艰难,最后每当婴儿出生,大家都心情沉重,难得有人死掉,才是值得庆祝的节日。

大约是七八岁的时候,丁隶从他那儿听来了这么一个故事。

没头没尾的,他讲完就走了,丢下自己在爷爷的追悼会上一头雾水,连刚刚哭完的鼻涕都忘了擦。

“我干嘛要梦见这事。”丁隶揉着睡眼,飞机在平流层底部匀速巡航。

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丁隶只知道两家是世交,他们两人和几个堂亲自小就玩在一起。那时候,就听长辈都喊他“阿静”,丁隶也不懂具体是哪个静,只觉得他不太爱说话,便在脑内自动配上了这个字。

“阿静,你大丁隶半年,是哥哥,要谦让弟弟。去,把积木给丁隶,两个人握手和好。”

身为幺孙,又深谙讨大人高兴的办法,丁隶每次撒娇没有要不来的玩具,即使那些东西他并不是那么喜欢。

果不其然,阿静极不情愿,却不敢违逆父辈,伸手把积木盒子推了过来。

“谢谢阿静哥哥。”他不忘得了便宜卖乖。

对方没怎么理他,到一旁玩去了,直到客人走了之后他才发现,纸箱里自己最喜欢的小汽车少了三个轱辘。

随手翻着飞机上的旅行杂志,丁隶不禁笑出声,引得邻座一阵侧目。

这件事让自己单独记住了他。

浅色对襟褂,左眼角的泪痣,阿静对于脸盲的丁隶来说很容易识别。不过之所以记得那么清,大概因为他一直是个无比麻烦的存在。——阿静祖父母是老一辈少有的文化人,家教尤其严厉,当丁隶还在唱两只老虎跑得快,他就开始念《四书》了。渐渐地,一手颜体挥洒自如,古琴弹得行云流水,上学时无论成绩还是个头都高出自己一截,就算高中分进了不同班,自己也不时要被老妈叨唠几句“你看看人家阿静”之类。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十七岁。

某天,阿静忽然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用忽然来形容也不对。丁隶托着腮帮,目光停在舷窗上,应该是等他意识到的时候,算算就已经好几年没见了,之后听闻他家搬去了外省,也没有确切音讯。直到有一次,他在北陵路闲逛,无意间登上一家古怪的店铺,看到门后那男人古旧的衣着和眼角的泪痣,九年前的记忆才迅速被翻了出来。

“敝人斋主,姓齐,单名一个谐字。”他浅笑轻扬。

飞机放下起落架。

出国进修一年重踏故土,丁隶朝接机的同事挥了挥手。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他嘀咕。

“哪有,还不都是老样子。”同事说。

门后的齐谐,和之前的阿静,有些部分无论如何也难以重合起来。

丁隶打了个哈欠,时差:“大概是错觉吧。”

“是你在富饶的美帝呆得太久,忘了这里的航站楼有多破了吧。”同事哈哈。

丁隶也哈哈。九年,义务教育都够了,性格有些差异也没什么奇怪。

而且有那么一点始终没变。

从小对正儿八经的学问兴趣不大,阿静偏喜欢钻研奇闻异谈。因为这事,他没少挨祖父母的训诫,在学校也被看做怪人,加上他又多少有那么点优等生的自恃,人缘并不好,直到高中,却有一阵忽然变得有说有笑了,和同学的关系也逐步改善,最后竟意外地受欢迎起来。

至于这件事,丁隶倒是觉得自己知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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