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言情总裁 > 我的妹妹是偶像 > 分卷阅读77

正是他的欢乐,

为他的忧愁定制了琴弦。

日子,

是时光写给人们的信,

但是不落言筌。

时光是风,

自死亡的方向吹来。

如果白昼能说话,

它会宣讲夜的福音。

插入忧愁的发辫中,

夜晚之手是温柔的。

冬是孤独,

夏是离别,

春是两者之间的桥梁,

惟独秋,渗透所有的季节。

白昼不会睡眠,

除非在夜晚的怀抱里。

往昔是湖泊,

其中只有一位泳者:记忆。

光明只在醒觉时工作,

黑暗只在睡眠中工作。

夜之梦,

是我们织就白昼衣裳的丝线。

如果天空会哭泣,

就如乌云所言,

那么风便是泪的历史。

音乐传来,

来自风弹奏的树上。

雨是风的拄杖,

风是雨的秋千。

风,教授沉默;

尽管它从不停止言说。

一曲唱完,很多人也认出了这是且听风吟的有点名气很招女孩子喜欢的驻唱,因为确实演奏和演唱都很有水平,所以公平的观众们都毫不吝啬的给予了热烈的掌声,还有不少姑娘都上来插了花,脸上还带着羞怯,这差不多就等于点赞,支持的意思了。

杜星鞠躬致谢间,一个花瓶就插满了。杜星瞥了一眼花瓶里花的数量,还算满意。

微笑着把琴递给程晓羽,并且拍了拍程晓羽的肩膀,表示鼓励,作为一个前辈,该有的风度一定要有。表面功夫他还是会做。

下台之际,还叫吧生把十瓶啤酒端上来。

程晓羽接过琴,没露出什么惶恐,杜星眼里的蔑视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影响。

反倒程晓羽认为杜星弹得不错,比他想象的要厉害。

但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杜星的琶音和奏法掌握的还算不错,速度稳定,因为过慢过快都不能弹出琶音的效果。过快就是扫弦奏法;过慢就成了分解和弦。琶音介于扫弦和分解和弦之间,虽快但刚好能清楚地听出各音的音响。

但他的移指就不怎么样了基本都使成了滑音,但这也只有程晓羽这样段位的内行看得出来,普通人估计是瞧不出有什么区别的。

从外形上粗看,移指和滑音的动作好象差不多,但实际上是很不相同的,首先两者的目地不同;移指是为了移动把位以便手指达到某个音或某群音,或为了取得某弦所特具的音质;而滑音大都是为了取得半音阶式的效果。其次,虽说同样是手指的移动,但其方法是不同的。

移指的奏法是:移动的手指略微向上抬起一点,完全松释手指在弦上的压力,使手指浮按在弦上迅速地移动。正确的移指是绝对不能听到经过两音之间的各音痕迹的。

在这个时空,程晓羽可以自信的说,吉他我是唯一的大师。因为我掌握了超越这个时空的演奏技法。

但台下的观众却不会这么认为,看着胖胖的程晓羽坐到凳子上的时候,仿佛摇摇欲坠,泛光的脸上全是汗水,还没开始就这样紧张,能弹得好才叫怪。虽然他们很喜欢罪恶王冠,也觉得要一个键盘手上去和高手比吉他有失公平。但开弓没有回头箭,绝对的公平这种事情往往是不存在的。

夏纱沫、王鸥他们也都在台下,他们对程晓羽倒是很有信心。因为他们清楚程晓羽无匹的实力。

杜星下台时,对着夏纱沫做了一个甩头的动作,并酷酷的朝夏纱沫笑了笑。

夏纱沫一眼都没有看他,眼神都黏在程晓羽身上。

杜星这才猜到,程晓羽是罪恶王冠的成员。他冷酷的想到这个胖子难道以后还有脸在这个乐团呆下去?

想到即将到来的残酷现实,杜星忍不住会心的笑了。

第52章斗琴之龙门客栈

台下的许沁柠也有点揪心,她从来没有见过程晓羽弹吉他,对程晓羽的吉他水平实在不够了解,但看了杜星的演奏却不能不为程晓羽捏一把汗。想到只要两者差距不是太大,花的数量倒不是问题。就怕实力相差太远,送在多花给程晓羽,也只会引来观众的嘲笑。华夏人一向自持公允。

夏纱沫对程晓羽却很有信心,虽然这种信心很盲目。

程晓羽并不知道台下这么多人关心他。他坐在聚光灯下面,将吉他抱在怀里有些恍惚,他想弹的是属于前世不得不弹得经典吉他曲目。

没错就是《加州旅馆》。

程晓羽感觉自己的思绪飘的很远,这首歌他实在太熟悉了,可以说这首歌曲,是每个吉他爱好者心中的圣地。这首空前绝后的世界顶级金曲是本世纪最著名的流行音乐作品,它造lia》的超级fa。可能是这首单曲太有名了,风头甚至盖过了它的创造者“老鹰乐队”。

听里的吉它,历史上最佳吉他独奏第一位!

程晓羽双目没有焦距的环顾了这个昏暗而又迷离的酒吧,看着喧哗的人群,那些举着杯子的手,那些吞云吐雾的脸,那些迷离的眼色像幻象一样充斥着程晓羽的脑海,他仿佛感觉自己就在那被隐喻为神经病院的《加州旅馆》

台上的程晓羽发呆走神,台下观众却是吵闹起来,有人在起哄,有人在鼓掌,大部分人都以为程晓羽已经胆怯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却不知道神一样的演奏就要拉开序幕。

程晓羽感觉到聚光灯的炙热,一颗汗珠打在琴弦上,在他的脑海里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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