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言情总裁 > 宇宙第一初恋 > 分卷阅读54

碎碎不是因为喜欢上个男人被家人阻挠才自杀而死的?”

也许我的歪理打动了叶榛,他扶着额头倒在床上。

我继续说:“我觉得碎碎还挺喜欢你的……”

叶榛忽地又坐起来,面目狰狞,“你就把他们放卧室里,那晚上做点什么好事,全让他们看见?”

我摸着下巴思索,“对啊,脆脆见多识广脸皮厚,可碎碎会害羞的……那就放书房吧。”

叶榛一咬牙,“行!”

为了让叶榛接受他们,我做了充足的前期铺垫,比如说,本来我就在书房里的玻璃柜里留好了位置,铺好了小皮垫。叶榛仇视脆脆已久,若是刚开始就放书房,他一定会逼我把他们扔出去——希望他们有一日能握手言和。

“你都快成邪教分子了!”叶榛气得要死,“还喜欢我?你是想瘆死我!”

我挺心虚的,“那……都这样了,那怎么办?”

叶榛又气了一会儿,在客厅里把电视节目都翻了个遍,把遥控器一扔,拿眼皮儿撩我,“过来!”

“干什么?”我后退一步,手里抓好了武器,草莓蛋糕一块。

他舔舔牙,翻书脸又发挥功用,“你不是糖果儿吗?来……让老子舔舔……”

我扑上去,在他唇上跟啄木鸟似的一下下亲他。

半晌,他在我耳边低语:“你以后要什么我都给你。”

“嗯嗯。”

“我爱你。”

我点点头,不知为什么眼睛发酸。

“跟我结婚好不好?”

“啊?”

“啊什么啊,快说愿意!”

“哦……”

“哦什么哦,到底愿意不愿意?”

我瞬间清醒过来,看着那一副气势汹汹手到擒来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吼:“我愿意?我愿意个屁!上回没准备也就算了,这回没人逼着你吧?连个戒指都没有……”

叶榛突然把手伸到我面前,摊开,得意地挑眉,“这样行了?”

行,非常行。

戒指很适合我的手指,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机会戴着它,毕竟手术台上是不允许戴戒指的。

“叶榛,你想好了?”

“想好什么?”

大概是因为叶榛给得太多了,我想要的,他不再吝啬。就好像一个沿街乞讨的乞丐,突然有一天有个人来到他面前跟他说,先生,你失散多年的姑姑在美国去世,她把所有的遗产留给了你,有两千万美元。乞丐成了大富翁,在美丽的别墅里惊醒,在噩梦中那个律师找错了人,他一无所有。因为得到的太多,所以不安心,也怕失去。

“我这辈子就这样了,脾气不大好,又过于执著,被我缠上真不是什么好事……而且,我永远都不会变成那种优雅又成熟的女性,说不定到了八十岁还是这个吊儿郎当的德行。”我越说越急,少有这么急于表达而结巴的时候,“而且就算有天你突然想通了,觉得……我让你不满意,我也不会放手的,说不定会变得性格扭曲,成为一个阴魂不散的女人……”

叶榛听了我的话,果真在认真考虑的样子,咬着下唇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如果他现在后悔,我怎么办?

我想着,顿时内心清亮,慢慢握紧拳头,现在后悔也不行,戒指我不会还给他的。

他的心,我也不会还给他的。

叶榛终于考虑清楚,指着我的鼻子说:“以后如果你想离开我,我不同意,死活缠着你一定要跟你在一起,你怎么办?”

我瞪眼,“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叶榛笑了,“对,这也是我的答案,绝对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一辈子很长……”

“不,一辈子很短,只有几十年,或者更短。”叶榛深情款款用眼眸鼓励我,“我只会嫌不够,你……怎么会觉得它长呢?”

叶榛说起情话来太好听了,我觉得飘飘然。

被爱被期待的感觉那么好,这样被他深情地包围着,我已经开始认真憧憬未来。

有他,有我,有叶梨。

我们的父母都会不在,朋友或许会生疏,就连亲爱的小东西都会有他的另一半然后离开我们,只有他,会守护着我,直到死。

第十一回

我的人生奋斗目标的终极九个字:遇见他,爱上他,嫁给他。

【1】

叶妈妈是在大年初六去世的。

家里门口贴着大红的春联,是叶榛爸爸自己写的,书法不怎么样,一家人还要鼓掌叫好。不仅如此,来拜年的小辈们,比如卓月啊、沈净啊,一看就是门儿清,进了院就拼命夸他的字。尤其是沈净,简直把他吹成了王羲之再世,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老爷子乐得差点把尾巴撅天上去。

头一天是破五,她的精神头还很好,晚上我接了个紧急电话。院里有急诊,一台急性阑尾炎手术,又一台车祸手术。病人腹腔内大出血,深度昏迷。值班的医生不够用了,只能挑过年还在b市的医生加班。麻醉科好用的人,一半在外地,我就倒霉地任务重了些。出门的时候,我在鞋柜那里换鞋,叶榛像个小老头一样不停地叮嘱我,过马路不要太慌张手术仔细些,不要仰仗着自己聪明就不当回事。

要不是他青春美貌,我真怀疑老唐回来了。

我抗议,“你不要把未来的女博士当成低能儿好吧?……我工作的时候也是很吓人的……”一边跟他炫耀一边连靴子都提不上。

叶榛看我跟靴子拉链做斗争,连忙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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