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师父的大女儿,”李行乐解释道,“来家里玩几天,哥哥没意见吧?”

“我当然没意见了,”李寻欢见小丫头粉雕玉琢的模样,心中也很喜欢。男女七岁不同席,而这小丫头看起来只有四五岁的年纪,想来不必有忌讳。于是,李寻欢蹲下身子,张开双臂道:“过来,哥哥抱。”

“不要!”陶蓓蓓抱住李行乐就不撒手。原因很简单,李寻欢身上太臭了。

当然,身为罪魁祸首的她是不会傻到把心里话说出来的。

李寻欢只当陶蓓蓓怕生,无奈地起身,没有再说什么。

“龙大侠这是痊愈了吗?”林诗音见龙啸云虽然看起来有些狼狈,但面色却是无比红润,j-i,ng神看起来也还好,忍不住问道。

“哈哈哈,是啊。”龙啸云还没说话,李寻欢先朗声笑道,“大哥这是心病还须心药医。心药到了,病就好了。”

“心药?”林诗音一愣,“什么心药?”

“说起来,也应该告诉诗音你的。”李寻欢道,“我已经做主,将妹妹许配给大哥了,那位是大哥特地请来的媒人。”他看向了那个穿得大红大紫的女人,道:“原本我看今日是个好日子,打算为大哥和倾倾行采纳之礼的。谁曾想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也就是好换个日子了。”

“什么?”李行乐吃惊地看向了李寻欢,“哥哥,我没听错吧,你要把我许配给他?”更重要的是,今天就举行采纳之礼了,居然没有一个人通知她?

举行了采纳之礼,二人就是正式的未婚夫妻了。

“是啊,”李寻欢语气平淡地说道,仿佛在陈述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妹妹如今眼看着就要及笄,该是时候找个人家了。大哥又对倾倾情深义重,这正是天作之合啊。”

说起来,李寻欢没有提前告诉李行乐,倒并不是特意想瞒着她,而是打内心深处就觉得没必要。采纳之礼严格说来只能算订婚,而非结婚。

父母之命媒妁之父,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今家中没有高堂,他作为大哥,替妹妹订立婚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要等采纳结束了,他通知李行乐一声就行了。

第74章 飞刀

“哥哥, 你不觉得你这话太可笑了吗?”李行乐见李寻欢用这么一种理所当然的口吻说出了那么荒谬的事情,心中顿时哭笑不得,“你居然要把我,你的亲生妹妹,嫁给一个只认识了几个月的人?你要是嫌我这个妹妹碍事,嫌我吃了李家的大米,你可以跟我直说, 我走就是了。天大地大,总有我李行乐容身之处,犯不着这么把我往外撵!”

李行乐是真的生气啊。她这才回家一年多, 她哥哥就忙着给她找婆家了。这叫什么?甩包袱吗?退一万步讲,即便是真的要给她找婆家,那也应该j-i,ng挑细选一番吧,又不是丑到嫁不出去。

而龙啸云, 说句不好听的,他和李寻欢才认识多久?李寻欢口口声声说他是救命恩人, 但事实上二人也就认识几个月。就算是养育了孩子几十年的生身父母,或者说相濡以沫了半生的夫妻,都不敢说一定不会看走眼。人心隔肚皮,他李寻欢是有读心术还是怎么着, 几个月就认定对方是个好归宿?

龙啸云家乡在哪里,他过问过吗?他在家乡的风评怎样,他调查过吗?他过往的经历有哪些,他关心过吗?

没有, 全部都没有。

再恶意揣测一下,要是龙啸云在家乡已经娶了原配呢?要是龙啸云是畏罪潜逃的杀人犯呢?要是龙啸云曾经诱骗过良家女子的清白呢?李寻欢什么都不去调查,就因为对方误打误撞救了他一命,相处了不到半年时间,就认定对方是个好归宿。还把年幼的妹妹就这么一声不吭地许配给了他。

这算什么?用妹妹去偿还救命之恩吗?

“倾倾,你在胡说什么啊?”李寻欢怒道,“哥哥怎么可能把你当包袱,或者是嫌你碍事呢?你未免太看轻哥哥了。哥哥早已想好了,等你出嫁了,这李园就一分为二,将一半作为你的嫁妆。到时候,我们仍然是住在一起的,又怎么能说是把你往外撵?”

“所以呢?将李园一般的家产给了我,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用我去还救命之恩了,是吗?”李行乐道,“哥哥,我突然觉得你应该庆幸有我这么一个妹妹。如果没有我的话,你打算用什么来报答姓龙的?难道是诗音表姐,你的未婚妻吗?”

“荒谬!”李寻欢顿时脸色涨得通红。

龙啸云也忍不住开口:“李小姐此言,未免太看低了龙某。常言道,朋友妻不可欺,我龙某就算是终身不娶,也不可能惦记自己兄弟的未婚妻。”

所谓的伪君子,无一不是这般,说得比唱得还好听。

陶蓓蓓突然跑到了李寻欢面前,r_ou_r_ou_的小手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腿上(不够高):“打死!”

蓓蓓没有武功,年纪又那么小,力气自然也大不到哪里去。李寻欢又是习武之人,自然不会觉得有多痛。但却也愣住了,他不明白,自己怎么得罪这个小丫头片子了。

“打死,打死,打死!”说着,蓓蓓又在他腿上来了几下,声音里充满了愤怒。

对于像蓓蓓这样的小孩子来说,他们的世界里只有好人和坏人之分,喜好和厌恶都是非常直接的。

蓓蓓虽然年龄小,但各种见识却比同龄人多了不止一星半点儿。听了李行乐和李寻欢的对话,她就隐约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情了。心里面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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