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桃李满园春 > 第35节

陆质微笑道,“今日的‘书’课,便是要你们用这纸来练字,需知写在纸上与黑板上并不全然相同,纸会晕染,你们不可落笔太重,却也不可太轻,是以这练字亦是必要,待得再过几日,便需你们亲自将前日里所学慢慢抄写下来……”

胡中和激动地手都有些颤抖,他闻着纸张的香味,渐渐地平静下来,又抬起头以感激的目光看向讲台上的陆师。

陆夫子虽年轻,但他们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地尊他为师,不为其他,如果没有他,没有万里书院,没有宁山长,没有那心善的宁家娘子和小娘子,他们便无法坐在这里,无法读书习字,他或许得像父兄一样佝偻着劳作一辈子。

是以,落笔之时,那墨迹晕染开的时候,他甚至有些心慌,就怕浪费了这纸。

结果,他羞愧地看着第一个写得很丑的字迹,慢慢的,就定了下来,每次写字,他都极认真,且虔诚,若是有一个人比他更努力,胡中和都会觉得愧对现在自己所享有的一切。

这宽敞明亮的教室,那暖和的住处,每天好吃的食物,还有这些夫子的倾囊相授。

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日子,他感恩,当然要更加努力,否则,他连坐在这里都会感到羞愧。

等到写第二张,他的心境已经全然稳定下来,比起平时在黑板上练字,写在纸上是有些不同,却也相差无几,他如陆师吩咐的那样,挺直了腰背,一字字地写下来。

他写的是《孝经》,如今他们《孝经》与《论语》都已学完,胡中和将这两本书都可倒背如流,此时写起来格外顺畅。

恐怕在万里书院最好的甲字班里,也没有这般特别的气氛,没有一个人说话,没有一个人偷闲,没有一个人走神,更没有一个人抬头,他们只是完全沉浸在书之道中,几乎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在纸上习字。

宁盛便是这时走进了教室,宁博容趴在窗上带笑看。

让宁盛感到惊异的是,他走进来,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这些孩子们一个个全身心地投入面前带着墨香的纸张上,卸下手腕上的沙袋之后,写起来顺畅极了。

靠门的第一个桌子,坐着的便是相较其他人要稍稍瘦小一些的胡中和,宁盛一眼便看到了他的字。

习字不过七八月,事实上,读书认字也不过七八月,宁盛看到他写的字,却是吓了一跳。

任何事,日积月累之下,功效都是显著的,若是一开始就让他们在纸上习字,他们定会觉得浪费,而无法做到尽全力。

可并不是,宁博容让他们在黑板上写,水迹足以让他们看清自己写出的字是个什么模样。

然后,他们每个人的小黑板乃是双面刷漆的黑板,背面便是陆质用浅黄色颜料临的帖,字迹遇水不化,需用特殊方式去洗擦,他们可日日沾水犹如临帖一般写那陆质为他们写好的字,先是在其上临字,后是在反面学写,临的是唐时颜真卿的《自书告身》,楷体端庄朴厚,乃是十分适合初学者临帖的字体。

是以此时,胡中和的字已然有棱有角,端正清秀,且力透纸背,不说多有灵气,却已然比万里书院中习字三四年的学子还要出色了。

宁盛瞧向一双眼睛笑成弯月牙的宁博容,不禁摇了摇头笑了起来。

又往前走,下一个却是那个叫的瘦小男孩儿,只是过了这大半年,他抽条儿一样长高了不少,身体也不再瘦弱,一张面容就愈加秀气起来。

他正写字,便是宁盛走到了他的身边,他也不曾发现。

他们临的都是一样的帖,但是,每个人的字都会有自己的风格,哪怕初时临帖临的是一样,回头写出来的字,却并不会相同。

例如胡中和的字便是棱角分明,每一个字都方方正正端庄极了,字却要瘦长一些,比胡中和的更要稍稍柔和,力道却并不差,一个个写下去秀美中不乏风骨,可见也是花了大力气去练的。

宁博容知道,一个人练毛笔字,如果一天练半个小时,练上个七八年,字就肯定不会太糟糕,这些孩子们只练了七八个月,可是,他们每天要练四五个小时,花的功夫与心血根本不可比较,他们的练字,就是真真正正全身心地投入,练到手腕都能肿起来——

哪里能一样呵。

所以宁盛现在十分震惊,宁博容却一点都不惊讶。

慢慢的,这些孩子们就好似是洗净了泥污,渐渐的透出令人惊艳的风华来。

这是他们应得的。

是他们每一天每一刻从未有过懈怠的努力——

应得的。

他们已经变得和七八个月前完全不一样,发现这一点的,却只有宁博容、陆质他们寥寥几个人,连他们自己甚至都不曾察觉。

宁博容得意地笑着,闻着风里隐隐飘来的花香,心旷神怡。

☆、41·考试赌约

若非亲眼看到,便是宁博容同他说了,估计宁盛都不大敢相信的,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能将这些全然不识字的贫寒子们教到这个程度,单单是这一手字,便已经相当不简单。

他们在认认真真地练字,宁盛并未打扰他们,转头退了出来。

“阿爹,怎么样?”

宁盛叹了口气,“果真了不起。”

宁博容笑了起来,“书院里到夏季里要考一次试的吧?”

“是。”

“不若出一样的试卷,让他们同入学两年的书院学子们比上一比。”

宁盛哑然失笑,“我家阿容当真好大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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