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痴情最无聊 > 分卷阅读34

他一直有这个习惯,任凭我说过无数次手机是不可以放在枕头底下,说了无数次,他都不会记得,总是怕错过工作上的事情。

以前,总是我强行的把他的手机拿走,还因为这个事情吵过架。

而现在,手机都调成静音了,他还是改不了这个坏习惯。

周明凯从床头柜里拿出了安眠药,连水都没有用,直接吞了两粒,然后抱着被子闭上眼睛。

我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睡着,但是他这个样子看上去很安静,也很易碎,像是一点点的动静都会把他吵醒的样子。

周明凯是一个睫毛精,我以前老是这么说。

他的眼睛不算大,只是形状很好看,有点像丹凤眼,但又不完全是。配上长睫毛总是让人觉得动情,看着便叫人陷进去。

年少的时候那双眼睛里像是藏了星海,如今,像是染了雾气。

我伸出手,覆在他的眼睑上,明明什么都没有触摸到,我却因为这个动作感动莫名的心痛。

明明我已经没有心了。

我知道我爱他,这一点没有变过。

事实证明,关于许家阳爱周明凯这件事情,像是太阳东升西落般顺理成章又不可改变,简直像是一场宿命。

如今,我算是明白了。

我爱他,这份情不是在心里,也不是骨子里,而是在我的灵魂深处。如今沦为世间一抹飘零忘灵的我,爱不起了也恨不起了。

唯一折磨我的,便是周明凯了。

我想着于莫那过分热络的态度,以及突然而来的短信,这多么明显的意图啊,饶是周明凯再迟钝也该反应得过来。

再者,周明凯何等聪明。

我这才死多久,就有人惦记周明凯身边的这个位置了。

是啊,周明凯多好。

除了眼瞎,不爱我,爱林清逸。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翻手机看到一句话,说想念一个人是什么的感觉,只要岁岁平安,可以生生不见。我当时突然就泪崩了,一边哭成狗一边还在继续吃饭,然后旁边的同学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是啊,每个人都不懂另一个人的人生,也许只是一句略带矫情的话,但其实总会戳到一些泪点。我哭,是因为我想起了那个让我想念了很多年的人,想到,那么那么好的一个人,却是我这辈子都见不到的那个人。如果可以选择,当年我宁愿和他一起死,也许今天会稍微轻松一点。想念一个人的感觉很多人都会有,那么知道什么是无望的想念吗?对生死之事没有过多执念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最无望的死别,没有经历过无论你有多渴望,都再也见不到那个人的那种绝望。我写这篇,其实除了写写故事,也想表达一种妄想,就是,那个人有没有可能一直还在我身边,没有离开过……算了。

第19章见不得他好,见不得他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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