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强强耽美 > 对门的女人 > 第29节
着女儿去了亲戚家串门,一时半刻回不来。

才出生十几天的孩子,哪能抱着到处去串门呢?!苏濛终于开始觉得不对劲。

“孩子竟然是……被故意丢掉的?!”

易卿璇瞪大了眼睛,整张脸都写满了不可思议。她原本以为,应该是不小心走失……不过想想也对,孩子那么小,怎么可能自己走失?

只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世上会有这么狠心的父母,哦不,是奶奶。

苏濛缓缓点头,易卿璇皱着眉头问:“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那理由她现在想想都觉得寒心。

“因为生的是女孩儿,因为……他们想要的,是个男孩儿。”

家里已经有了三个女娃子,又生一个干什么?都是赔钱货!咱家的米粮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哪养得起这么多吃白食的?!

吃白食的?赔钱货?!

那是个鲜活的生命啊,还是个和他们家血脉相连的亲人,竟然只变成了这么冰冷又不堪入耳的词汇?!

直到那一刻,苏濛的心才彻底绝望了。

没了父母,这世上,哪还有丝毫值得她留恋的感情?大伯可以为了区区一万块钱,联合外人设计“卖”了她,夫家可以一掷万金,买她来只为生个能延续香火的男孩……那自己究竟是什么,一个物件,还是,一件工具?!

假的,全都是假的!只有女儿,是自己唯一割舍不下的。

苏濛又哭又闹,不管不顾就要出门去找,夫家的人把她拦住,锁在卧室,苏濛就去爬窗户。后来连窗户都被订死了,她就一遍遍不死心的砸门,搅得整个家鸡犬不宁。

最后,苏濛几乎被绑着手脚束缚在了床上,吃饭和上厕所时才被松开——像在看管一个犯人。

她甚至还不如犯人,至少人家还有自由活动的时间和范围,还有可以慰藉精神和心灵的书籍及娱乐,自己呢?只是被人买来生孩子的工具。在他们眼里,就该没血没肉,乖乖的任人摆布。

时年十九岁的苏濛,不过用了区区一年的时间,就好像已经看透了所有人性的丑恶。

哭过闹过没有用,苏濛反而冷静了下来。

他们既然已经狠心丢掉了孩子,就绝没可能再去帮她找回来。想要“逃”出去自己找,首先,还得让这些人卸下心房,松了防备。

剧情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突然,从丢失孩子的苦情剧,要变成烧脑的“越狱”了。

苏濛抬头看易卿璇,自嘲地笑:“有趣吧?”

脸上在笑着,心里却在滴血,易卿璇怎么可能看不到?

任何话语的安慰这时都显得轻飘飘没有力度,易卿璇索性起身走到苏濛身边坐下,将人揽进怀里抱了一会儿后,又在她额头印上了极其温柔的一吻。

“都过去了,以后,我绝不会让你再吃苦!”

易卿璇的话既温暖又坚决,苏濛回抱她,轻声应了句:“嗯。”

但其实,她曾经吃过的苦又何止这些?

苏濛费劲千辛万苦才逃了出来,她不止漂亮,也足够聪明,只要有心去“魅惑”,相信在这世上没几个男人能受得住。

可能,那个时候自己就已经具备做小三的特质了吧?苏濛想。

其实离家不算难,难的是怎么凑够上省城的路费。那个只存在于苏濛想象中的城市,只听说过名字,脑海中全然没有任何概念的城市,是不是需要跨越千山万水才能走到?

蹦的,汽车,甚至需要倒火车,得多少钱才够呢?

“省城?就是……这里吗?”易卿璇问:“你怎么知道孩子被丢到了这儿?”

“嗯,我问的。她说……丢到了省城,一所学校门外……”

故事讲到现在,真相浮出水面,很多易卿璇心里的谜团已经被解开,只除了……沈廷闻。

易卿璇没问,她知道,苏濛早晚会讲到的。

“为不引起怀疑,女孩儿匆匆离开时只简单收拾晾锶着一点吃食,钱不多,她生怕到不了地方,所以一路上连口水都不舍得买。”

“好在,总算是顺利到了……”

苏濛又叹了口气,声音很轻很淡,敲在心头却闷闷的疼。

“她不眠不休,找遍了各个学校,却一无所获。更可怕的是,女儿还没找到,自己倒先病倒了……”

苏濛在生产时颇受了些磨难,又在月子里丢了女儿心情郁结,身体受损已不若从前。人到了省城后,兜里的钱连裹腹都困难,更别说租房子找住处。好在时值春夏交接,天气不算冷,便像流浪汉似的夜夜偎在天桥的桥洞下。

为省钱白天只买个馒头顶着,晚上,就找些纸箱旧报纸凑合过一夜。

如果换成现在的苏濛,即便当时再着急,也会先做好长远打算,想办法找份零工打着,有钱挣有吃有住,再慢慢找孩子。

也许时过境迁,现在做决定或是拿主意,比起那时都已经淡定了很多,又或许过去了五年之后,小女孩儿长大变成了成shú_nǚ人,思考问题也更全面……总之,那时候的苏濛全然没有想这么多。

不管怎么说,先找到孩子。越早找希望越大,拖得久了,怕是……

可然后呢?如果真的找到孩子,母女两个又该怎么办,作何打算?苏濛压根没想过。

苏濛病了,又冷又饿蜷缩在路旁,浑身脏兮兮连乞丐都不如。

兜里已经见了底,连买个馒头的钱都支付不起。

苏濛饿的眼前一阵阵发黑,胃绞疼,噙着泪将手颤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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