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十岁,但他只比斯潘矮了一公分。呃,这不是重点。

炽天使微微眯起鎏金色的眼瞳,男孩的气息有些熟悉,是他认识的人类或是异族的后裔?灵魂的力量相较于普通人而言相当得充沛,可以说是充沛过头了……等等,那是什么?!

加百列眉头蹙起,他手一挥,穿着灰色卫衣的男孩只觉得手臂一疼,左边的袖子直接被无形的力量撸到了肩膀处。

“啊,好疼。”

男孩痛呼一声,却见到那个有着金色眼睛的非人类男孩有些发怔地看着他的手臂。他下意识捂住手臂,一脸的警惕——难道是嗜好手臂肉的温迪戈?

不对,温迪戈是食人怪,它们也不会飞。

“父神在上。”虽然男孩很迅速地拉下了袖子,但加百列还是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男孩左臂上臂骨上用着以诺语刻着的名字——【萨麦尔】。

对于加百列而言,有没有那层布料都无所谓,那阻止不了天使的视线。但在极度惊讶之下,加百列没有冲过去抓住男孩的手臂,瞪大了眼睛仔细瞧,那已经是为了维护他天使的形象。

加百列的气息有片刻的不稳,他舒了口气,看向男孩榛绿色的眼睛,沉声问道:“你认识萨麦尔?”

萨麦尔,曾经执掌第五重天的炽天使,据说还是地狱七君之一的愤怒之君。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世界上唯七的炽天使,加百列的兄弟。

看着男孩手臂上镌刻着的以诺语真名,加百列审视地看向这个人类男孩,难道他是萨麦尔眷顾的人类?说起来,他那个兄弟的确很喜欢人类,会给予人类眷顾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将以诺语真名刻在人类的骨骼上,让黑暗或是光明的种族都看着,这就是他所眷顾守护的人类,任何想要动他的人先掂量一下自己承不承担得起后果……话说,这个方法挺不错的啊。

就是这个方法防不住人类。人类的眼眸被原罪所蒙蔽,他们根本看不到炽天使留在人类男孩骨骼上的威慑,还差点将男孩当做是货物卖掉。

但用荣光在骨头上刻字会很疼啊。

完全没有一千年多年更给一个半人半返魂尸来了个全身纹骨的自觉,加百列想到这个方法可能让他家斯潘疼得泪眼汪汪,顿时就打消了这个很诱天使的主意。

“萨麦尔?”男孩思考了片刻,回答道:“叫萨麦尔的人类没有听说过,叫萨麦尔的地狱七君听说过,但是没有见过。”

说实话,他们家一直在追捕一只黄眼恶魔,但这些年下来宰了那么多狼人、吸血鬼、温迪戈、水妖、鬼魂等等等,他们也没有遇到过哪怕一只恶魔。

“我说的是天使萨麦尔。”加百列纠正道。

“萨麦尔不是堕天使之王吗?”男孩的神情惊诧,复又补充道:“有的传说是这样记载的。”

加百列:“……”

算了,还是不问了。

愚蠢的人类幼崽,要不是看在他兄弟的份上,加百列才不管他们。

以诺语镌刻的真名不会作假,那不是任何别的天使或是恶魔能够伪造出来的。这个男孩确实是萨麦尔所眷顾的人类,对于加百列而言,这一点就足够了。

加百列的下颌微抬,示意道:“你们的名字。”

男孩拽了一下莎伦。

莎伦眨了眨眼睛,道:“我叫莎伦·达·席尔瓦。”

男孩挺起胸脯,绿眸明亮,精神奕奕,道:“我叫萨姆·温彻斯特,是一个猎魔人!”

下一刻——

“咕——”

“咕——”

两个孩子的肚子里不约而同地响起了咕咕声。

莎伦有些羞怯地缩在萨姆的身后,十分不好意思。而萨姆,他脸上朝气蓬勃的表情渐渐崩塌。片刻后,他垮下脸,捂着胃,喃喃道:“好饿。”

没有办法,父亲说这一次的猎魔会持续三天,就只给他留了三天的食物。还是迪恩不放心,将他攒下来的钱都塞在他的枕头底下。

事实证明,他父亲又一次食言了。

还三天……萨姆在旅馆整整呆了六天也没有看父亲或是迪恩回来。幸亏他现在已经不怎么相信父亲的诺言了,尽量节约那些食物。可即使如此,那六天在将食物消耗殆尽后,迪恩留给他的钱也只剩下五美元了。

五美元,节省一点,也不过是一天的饭钱。

萨姆抱膝坐在床上,他看着窗户旁的盐线,心中忽然觉得很茫然。

他想要做点什么,而不是像累赘一样被扔在旅馆里头。

他想要待在迪恩的身边,而不是被父亲的猎魔行动排斥在外。

他不想一个人。

所以,捏着皱巴巴的五美元钞票,萨姆·温彻斯特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背上了自己,学着迪恩将猎魔的一应物品往背包里面塞去,还不忘贴身藏好一把小银刀做防身,盐罐子也揣兜里。

他知道父亲和迪恩他们在哪里猎魔,而他要去找他们!

这里距离拉斯维加斯并不远,只要能够搭到一辆顺风车,他甚至不必花掉一美元!

只是,萨姆还没有找到顺风车,他就在路边捡到了莎伦。

第66章

萨姆自己都是那种独自走在州际公路上都会被好心人送到警局的年纪,更何况是比他还小了四岁的莎伦。原本想要找父亲找哥哥的萨姆哪里放心让这么一个小女孩独自走在州际公路上,温彻斯特家的男人都是正义感十足且相当有担当的。

萨姆当即暂缓了自己的计划,要将莎伦先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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