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重生之再战娱乐圈 > 第14节
防风服的口袋里取出一个纸袋子递给他。“你看看喜不喜欢。”

胡宁远还没打开就一个劲地说:“你买的我都喜欢。”他伸手一掏,触到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这是一枚造型简约的领带夹。

见胡宁远捧着这个领带夹,秦孟不知怎么有些不自在起来,他轻咳一声,“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

“挺好的,你怎么知道我缺这个。”胡宁远立刻把领带夹安在身上。“你看,挺不错的。”

“你喜欢就好。”秦孟眼中盈满笑意。

当时他在巴黎街头的手工精品店里看到这个领带夹,不由自主地就想起胡宁远穿着工作装的干练模样,想也没想就掏钱买下了。恰好今天胡宁远穿了一身挺括的西服,棱角分明地将他平时那点松散不羁的气息给包裹起来,越发显得挺拔如青松,帅气逼人。而他今天搭配的灰紫色领带,称这个磨砂金属的领带夹正好合适。

胡宁远拉住他的手臂,眉飞色舞,“走,跟我喝酒去。你来这么晚,该罚酒!”

秦孟反拉住他,“我就不进去了,太晚了,我明天还有事。”

感觉到秦孟眉眼间的疲倦之色,胡宁远这才想起秦孟刚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飞机。“那我和你一起走!”

“不用了,你还是……”

“没事,我去和二叔说一声就是了。走,陪我一起去!”胡宁远依旧拉住秦孟的袖子不放,就像咬住骨头不撒嘴的小狗似的。

“好了,我又不会跑。”虽然这么说,秦孟还是由他牵着,跟了进去。

两人一进大厅,立刻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一来,胡宁远是不少人想要巴结的关键人物,他的出场自然受到各方关注。二来,站在他身边的秦孟实在是个怪异的客人,竟穿着防风衣牛仔裤来赴宴,未免有些太随便了。

今天秦孟为了抵御x市的寒风,穿了一件暗红棕色的防风衣,浑身上下都是深色调,完全不出彩。然而他身材挺拔,气质温润,英俊的脸上带着温和得体的微笑,即使站在盛装的胡宁远身边,也没有丝毫的违和感。这样两个英俊年轻的小伙子在一起有说有笑,实在是看得人赏心悦目。

尤其是胡宁远今天一直都冷着一张脸,目中无人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这会儿,却在这个青年的陪伴下笑得如此开怀。让人不禁想问,这到底是哪家的公子,居然能得到胡家小少爷的青眼?

而坐间不少年轻女孩已经在短暂的茫然后认出了秦孟就是《美味情缘》中的洛明,一时有些心潮澎湃。发微博的发微博,拍照的拍照。

胡宁远才不管别人怎么想,他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一手牵着秦孟,只觉得心里倍儿爽!

彼时胡靳武正在陪几位经常往来的重要客人,听到席间一片吵杂,回头一看,脸上的笑意不减,眼神却霎时锐利起来。

“胡叔叔。”秦孟淡淡地给胡靳武打了个招呼,胡靳武点点头,两人的目光短暂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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