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强强耽美 > 那就,修仙吧! > 第28节

肩膀上的橙色小鸡崽,是他身上永恒不变的装饰品。当然,肯定也是最好看的装饰品。不过,这种想法薄奚可不敢让季言知道,不然就它那性格,肯定想挠他一爪子。

其实有时候,薄奚也怀疑过季言的品种,不管是鸡还是鸟,都没有这么能挠的吧?真不是猫妖投错了胎?

好吧,这点更不能让他知道,不然还不一把火烧了他呀…

薄奚顶着这一身虽然不是太起眼,但总引人瞩目的打扮,在这座城里晃荡了好几圈,还是什么也没发现。

终于,季言忍受不了自家宿主的蠢笨,开口了,[你蠢啊!连灵气都知道怎么看了,怎么到这儿就忘记了!]

虽然被骂了,但薄奚还是微微弯起嘴角,浅浅的眸子里满满的都是笑意。

最近季言好像有点儿闷闷不乐的,现在能骂人了,想来是已经好了吧?

薄奚不再无谓的绕圈子,屏息静气,开始用观看灵气的方法,仔细观察周围。

说来也怪,明明开始看着是道墙的地方,突然就出现了一道宽敞的玉石大门。薄奚摸了摸肩上的小鸡崽,一步跨了进去。

门里门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虽然也是人来人往,甚至看着比外面的凡人界还要热闹些,但光看衣着气度就与外面的凡人完全不同。一个个衣袂翩翩,男的器宇轩昂,女的婀娜女貌。

薄奚摸了摸肩上的小鸡崽,以此来缓解自己紧张的心情。

这里叫寻仙镇,是修真界一个非常有名的坊市,里面的东西不说应有尽有,但大多数的东西在这里都能淘得到。当然,前提是你有足够多的灵石。

不过,寻仙镇最出名的不是这里的坊市,而是这里每隔十年,附近的三个大派在此招收弟子。要是运气好的,被选上了,就真的是成神仙一样的人物了。

寻仙镇这名字也就是这么流传出去的。当然,凡人只知道寻仙镇在此,但真想要寻到仙,拜入仙门的,也是要有点儿机缘才行的。

薄奚和季言自那日离开神剑山庄到达这寻仙镇,足足花了半年的时间。这还是季言不再忽悠他家宿主,又找了个小弟当坐骑的结果,不然就靠薄奚那两条腿在陆地上行走,下一个十年也不知道能不能赶上这次修真界的大盛世。

所以说,如果季言不坑人的时候,确实还是挺靠谱的。

前提是,他不坑人…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各种各样的商铺也很多,薄奚左看看右看看,一时间看的都有些眼花缭乱了。

什么法宝,秘籍,灵药,符录,以及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东西,虽然在来的路上薄奚也逛了两个小坊市,但绝对没有这里的东西多,怎么看怎么惊奇。

季言别过了脸,这么丢人的宿主,别说和认识他!

两人虽然一直闲逛着,但薄奚的耳朵却一直听着周围的谈话声,不出意外,说的几乎都是几天后的招新大会。

薄奚耳朵竖得直直的,从没有过任何经验的他,也就不久前在一个小坊市里听到了传言,这才寻过来的。事实上,他对这次招新大会到底有什么要求一无所知。

虽说三大门派都会再此招收新弟子,但薄奚主要留意的还是青凌剑派,因为那里是三大派中唯一的剑修门派。其实,他还曾经在御兽阁上留意过,为的是谁不言而喻。但是那个“御”字让他有些不喜,于是很干脆地放弃了。

只是让他遗憾的是,提到青凌剑派的人实在太少了,貌似说青凌剑派是三大门派里最难进的。

晃荡了几圈,觉得再等下去也没有什么收获了,薄奚终于抱着他家小鸡崽,打算先找家客栈先住下来。不过…

“你说,五个灵石一晚?”饶是薄奚不爱与生人说话,也忍不住问了出来。

别怪他大惊小怪,在外面的小坊市里,为了打听寻仙镇的事情,他也在那里的客栈里住过几晚的。别说他不知道价格,明明那里住一个月也就是四,五个灵石的样子,怎么一到这里就只能住一晚了?

掌柜的有些不耐烦了,“这位道友,别说我收你贵了。你出去打听打听,现在整个寻仙镇,哪儿不是这个价?我这可就只剩下两间房了,你出去打听回来还有没有,我可不负责。”

薄奚:……

最终,薄奚还是花了二十块灵石,把房子先租了下来。

别问他为何不多租一段时间。一是招新大会就在四天后,这点他已经打听过了。二是,他身上已经没有灵石了。

原来,秦桑也是个穷光蛋…

刚刚才以为自己变成了个富翁,结果转身就发现,金银珠宝在这里毛用都没有,原来自己还是个穷光蛋…莫名觉得好坑爹…

☆、发现大白(抓虫)

四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薄奚抱着季言,也就把整个寻仙镇转了一圈,时间也就到了。

这日天还未亮,薄奚就起来了,梳洗一翻后就背着他的剑,拎着他家小鸡崽,飞快地出门了。

他以为自己来得算早的,结果到了广场一看,密密麻麻已经挤满了人头。

三大门派,三条长龙,看这样子,已经排到街口去了。薄奚有些傻眼了,就这架势,这些人不会是从昨天就开始排了吧?!

好吧,他还猜对了,很多人都是从昨天就开始排的了。

没办法,薄奚不得不退回去,开始从最末位开始排队。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太阳慢慢地升上高空。终于,不知谁喊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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