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经典耽美 > 歌手 > 第4节

“行,这事也不急,还是先把大学念完。要是耽误了你念书,估计你哥能把我灭成渣渣。”想到简彬那个家伙疼弟弟的哟,恨不得把简杰弄温室待着,李啸齐就觉得牙酸,“对了,我白天去雷霆,他们已经定下来了,用了你的两首歌,《重新开始》和《天堂》。第一次就有两首歌被录用,真是非常不错了。报酬要到月底才会结算,到时候会直接打在你卡上。”雷霆是一家大型唱片公司,前一阵子李啸齐帮简杰送了几首歌过去,是想看一看简杰的创作水平,没想到竟有两首歌被选中,这成绩着实不错。

简杰也觉得十分开心,连说:“麻烦啸齐哥了。”

说话间已经到了简杰家楼下,李啸齐也没有上去坐,送到这里就回去了。

简杰一打开家门就受到了阿木的热烈欢迎,它摇着尾巴围着简杰团团转。看到阿木伸着长舌头的那副傻样,简杰忍不住笑起来,先去拿了狗粮倒在它的狗盆里,之后才拿了换洗衣服去洗澡。

洗完澡,他正坐在沙发上喝着果汁,手机嗡嗡地震动起来,来电显示是“哥哥”。简杰接了电话,问:“哥,有什么事吗?”

“看看你有没有到家。晚上打工还顺利吧?”简彬的工作刚刚告一段落,想起了弟弟今天去打工,就打过来问问情况。

简杰回说:“挺好的。哥,我有件事情想跟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

“就是,如果我想当歌手,就是出专辑唱片,可不可以?”

“你怎么想起来要做歌手了!”电话那头的简彬大为震惊,“是不是李啸齐那家伙跟你提的?杰杰,你别听他的,你看那些明星外表光鲜,谁知道私底下怎么样呢!那些大明星出门都被人围观,你能受那个罪吗?”

简杰低声说:“哥,我想做歌手,出音乐专辑,不是要当明星的。我,我是真得很喜欢唱歌……”

一听弟弟声音这么委屈,简彬顿时心软了,忙说:“杰杰你别难过啊,我又没说不准。你要是真喜欢,那也不是不行。”

“哥,那你同意了?”简杰忍不住开心起来。

简彬为难地问:“啸齐怎么跟你说的?”

“啸齐哥看我喜欢唱歌,就说如果我想当歌手他会帮我。不过他还是让我等大学念完了再考虑往这个方向发展。”

简彬也觉得李啸齐考虑得蛮周到,就说:“对,还是这种的毕竟不能干一辈子,你还是先当爱好,继续跟啸齐学着。过两年你毕业了我帮你找个合适的公司谈谈,我出钱给你出唱片也行。”

“不要哥花钱,出不了专辑也没什么的,反正在哪里都能唱歌。”简杰看得很开。

简彬马上说:“那能花几个钱,既然你喜欢,哥肯定要帮你的。”

知道哥哥很固执,简杰只好“嗯”了一声。可他心里却想:如果没有公司愿意给自己出专辑,应该是自己实力不够吧,那么让他哥花钱给他出张唱片又有什么意思呢。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出现的歌曲原作:《我们还是做陌生人吧》raake my eyes off you——很多人翻唱过,比较喜欢中文名和歌词是作者参考了网络和字典翻的,意思差的有点大,多多包涵。

☆、第三章 遭遇怪人

和哥哥谈过人生理想之后,简杰觉得心镜好像豁然开朗起来,人生似乎也有了不一样的目标。理想是远大了,他的生活嘛,跟从前相比倒是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总是待在家里,要么去街心公园散散步,偶尔见一见朋友。不过他酒吧的工作增加了,除去原先每周的钢琴表演,在文森的要求下,现在他隔一周还是会继续曲。如今他在酒吧的人气已经很高,也有了固定的粉丝,不少人会专门为了他而去酒吧。

这样转眼到了八月份,天气依然是那样的炎热。这一日清早,简杰换了一身运动服,拉着阿木慢跑去公园里晨练。其实他从前并没有运动的习惯,还是李啸齐教给他,说锻炼身体能够增加肺活量,对于唱歌非常有好处,他才开始每天早上起来跑步。这样坚持运动了有一年多,简杰自我感觉身体似乎真得变好了。

现在是早上六点多,天气还不错,不冷不热的。公园里早聚满了练广场舞的中老年人,音乐放得震天响,“呦呦呦,切克闹”,“动次打次”什么的,简杰听了只觉得心发慌,就远远地躲开了,只捡没人的地方去。

他绕着公园外围跑了几圈,身上出了些汗,就停下来拿毛巾擦了擦脸,又活动活动胳膊。等呼吸稍微顺畅一下,他站在空无一人的小树林里开始练嗓子。很单调的发声练习,简杰也做得一丝不苟,神情十分专注,阿木就在附近撒欢。练了好一会儿,正准备慢跑回去的时候,简杰却发现身后十几米远的地方不知何时蹲了个胡子拉碴还顶着鸡窝头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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