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古代耽美 > 全能小厮养成记 > 第3节

正当我的思维陷入混乱当中,那小男孩用一手拿着托盘,一手狠狠地拍了自己脑袋一下,嘴上囔道:“哎呀,青儿真该死!让青儿伺候您喝药吧。”说着便自作主张地将托旁放在床头柜上,左手端着药,一手用汤匙舀起一勺子黑乎乎的汁液,伸到我嘴前。

我皱了皱眉,勉强使用起我那破锣嗓子,费力吞了几口唾沫,声音粗哑地问道:“这是何物?”

不说还好,一说这小娃子便啪嗒、啪嗒了流起眼泪来。我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这小娃娃的演技正好,很有前途哇。

却听那小娃娃嚎啕大哭,声音断断续续地说道:“公子……呜呜……公子您为何如此……如此想不开哇?人……人家说……好死……死不如赖活着……到了这里虽……虽不如意……也别起了轻生的……的念头哇……你这么去了……叫青儿一个人……一个人可怎么活呀?哇呜呜……”

我这人最不擅长的事情就是安慰别人,所以我手忙脚乱出言安慰的结果是:那小子哭得更凶了。

得,请了这么个演技超群的主,连我原本就不曾起的轻生念头都一并扼杀在……受精前期——绝!

于是乎,我便随遇而安地和这个叫做青儿的小男孩生活了下来。

根据青儿的说法,我是因为被班主卖到这里当男宠,所以才悬梁自尽的。我现在的身份是教主从戏班子里买来的戏子,名字叫做芳官,以前是唱花旦的。而青儿自小跟着我,情分很不一般。

这芳官还真有骨气,因不愿做男宠而自尽,我佩服他所拥有的我所缺失的勇气。

我颤巍巍地站起身子,坐到梳妆台前,瞧了瞧脖子,果然有一条长长的勒痕,淤青一大片呢!不过还好,脖子后面没有淤青,除去了被杀的可能性。

再瞧瞧自己的长相,有点不妙。十三岁的身子还没长开,雌雄莫辨的,不愧是唱花旦的,模样也比别人的俊俏许多。只是我现在完全没有能力自保哇,这么一张祸害的脸蛋,恐怕早晚会惹祸上门的。不妙!不妙!

我现在生活还算过得很滋润,为了挽救自己混饭吃的嗓子,早中晚都得喝蜂蜜水,喝清澈见底的稀粥,喝温水,尽量不开口说话,没事儿就躺床上挺尸。

看着眼前的那碗犹如不慎掉了几粒大米的白开水,我默默流泪,再看到桌上几盘清淡的青菜,我的胃口全无。我为自己的穿越生活默哀。青儿多年和“我”生活在一起,感情深厚,向来是与我同甘共苦的。

最终,我看到他那碗同样惨淡的“稀饭”,心理平衡了些,犹如帕金森症患者般,颤巍巍地执起筷子,用筷子……喝水。

这次第,怎一个惨字了得?

3、晴天霹雳,此乃书中世界 ...

作者有话要说:表要急哈,一盏茶的时间还木有到滴~~~

“公子,公子……”不见其人,先闻其声,如此高调,除了青儿再无他人。

其实我这人性子喜静,最是忌讳大声喧哗,所以一般这种情况下,青儿都会遭受我无视的精神制裁。

院子里比较空旷,除了几个盆栽,只有几条通往各个屋子的鹅卵石路。几块土地也长了杂草。毕竟是自己将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居住场所,所以我成天琢磨着等我身体恢复了,就自己动手,改善下生活环境。

今天的阳光很好,我在自己的小院子里种花。因为成苗我们买不起,所以我原本打算托关系要了点花籽。自然其中受了不少人的白眼,戏子的身份已经够卑微的了,结果我还雪上加霜,成了男宠,也难怪芳官要自杀了。

一个身份卑微的男宠,却不安分守已,想种花邀宠?那时青儿气得眼眶都红了。我无奈一笑,在现代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平等自主的思想深入我骨髓,一时间,我还不懂得现在的身份地位在这个时代该如何自处。


状态提示: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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