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龙阳好秦 > 第6节

今年秦始皇应该几岁来着……

他低头沉思道

貌似十一岁吧?

等等,算虚岁还是实岁?

接触一个秦国王储和一个邯郸弃儿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效果和难度啊!

迷茫的叶煜沉思中。

作者有话要说:  ①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铁制武器了,只是不够普及,还是青铜主导。主角的铁刀是自己找人打的,所以做工粗简。环首刀春秋战国也是有的,只是当时人们喜欢用剑(青铜武器不适合砍),一直到了汉朝才开始发扬铁和环首刀,环首刀就是唐刀的前身。

②秦国是科头(不带头盔),但是别的国家应该不是,我查兵器的时候查到那时候有铜胄的,不过普遍还是皮甲(最普通的小兵连皮甲都没有,就穿一身麻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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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于历史方面觉得我写的有错的话,请心平气和的来拍砖,作者我是个没文化的历史盲,我承认自己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所以我接受负分和批评,不过请不要涉及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第2章

第二章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叶煜很快就找准了方向。

若秦始皇已经回到了秦国,那么他早一点晚一点去也没多大差别,可若是秦始皇现在还在邯郸,那就要赶早了。

既然不知具体情况,倒不妨去邯郸碰碰运气,兴许一个不小心就捡到了千古一帝呢!

而要去邯郸,只要一路北行就好,叶煜确定了方向后就连夜出发。

也还好他走得早,因为之后他在路上得到了消息,说是第二天魏王就派人来找他了,发现人去楼空之后,又开始大肆搜查了。

一路北上,有时走水路,有时陆路,一直到了卫国他才停下休整几天,顺便打听一下外面的消息。

叶煜自父母双亡搬出大梁之后就少有关心时事,多是在林中打猎,或者潜心学习,除了与魏国相关的,其他消息总是要延迟很久才能知道。

他披上一件麻布做的兜帽斗篷,帽檐遮了半张脸,才安心地入了卫国的都城濮阳。

他逃出魏国的时候除了两件衣服、武器干粮和银钱,就带了两件兜帽斗篷,这之于他来说是重要程度不下武器的必须品,以前进大梁和其他一些城镇,都是靠着着两件斗篷才遮掩了那张祸水的脸。

进城之后他没敢乱走,只是就近找了一家酒舍歇息,顺便打听下消息。

不过因为进了酒舍后依旧没把兜帽摘了,店小二看着他的目光略有些怪异,对此叶煜也习惯了,兜帽只能遮上半张脸,露出个光洁的下巴,所以总是会被认作穿着男装的女子。虽然还是会被认作女子,但终归低调许多。

“这位客官,您需要点什么?”店小二是个挺机灵的人,虽然心有怀疑但是却没表露出来。

古代的食物实在是少,调味料少,烹饪手法也少,叶煜从小都是吃自己做的,少有在外面吃,此时点菜也是犹豫片刻,实在想不到点什么才开口,“一盘素菜,一碟肉,还有一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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