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经典耽美 > [摇滚]声嚣尘上 > 第7节

john不语,算是默认。严欢心里隐隐有些不服气。“难道你们国外的乐队就真有那么出色?”

“不是一个等级。”john毫不客气。“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

“真的?”严欢似信非信。

他今天第一次现场接触摇滚,震撼不小,还无法想象john口中所说的水平究竟是怎样。

john则是以专业角度来点评刚才表演的乐队。“贝司还不够funk,吉他推弦也有点勉强,鼓手的水平倒还上得了台面。”

听他这一副高高在上的语气点评,严欢好气又好笑,不过也想起一个问题。

“john,我一直没问你,你生前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对摇滚如此了解,如此执着。

“我?”

john回答:“只是一个会弹吉他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小科普:

吉他不用多说,大家或多或少都知道些。架子鼓,光看名称大家就会知道是一种打击乐器。

那么,贝司是什么呢?

贝司是一种和吉他十分相似的乐器,但是它通常只有四根弦,发出的声音也比吉他低很多,一般在乐队的演奏中充当低音部。

贝司就像是一位成熟稳重的长辈,无论跳脱激昂的吉他弹奏得再高再尖锐,贝司低沉的声音始终能够把它抓在手心,让吉他不至于飞的没了边去。

贝司和吉他,是不是很像成熟攻和跳脱受?哈哈

☆、夜鹰

☆、夜鹰

热场的乐队过后,又接连是几个乐队的表演。

似乎是过了初次看现场表演的劲头,再加上耳边又总有john在点评各个乐队的缺点,严欢逐渐没有最开始时那么兴奋。

现场的演奏虽然也很容易调动情绪,但却没法让他拥有与那晚一样,第一次听john拨弦时那种触动心灵的感觉。

他不由想,或许john并没有说大话,这里乐队的水准和他们那边相比,还是有差距的。

这么想着的时候,李波一边晃着身子,一边过来找他。

“怎么样,我就说不错吧!是不是很够味?”

人群中的李波,脸色已经通红,面上满是兴奋的神彩。“我跟你说,严欢!这才是真正的音乐!不是那些悲伤春秋唱着你爱我我爱你的小文艺!你可别也学人家装忧郁,那我可一定当不认识你!”

严欢一笑,不说话。他心里却已经有了另一番思量。

什么是音乐?它能触及你的灵魂,带动最深处的情感。他想起那一晚john弹奏的小曲,心里对李波的话有些不屑一顾。我有我的音乐,而它,并不在这里。

被现场表演鼓动起来的热血虽然已经渐渐冷却下去,但是严欢心中对于摇滚的渴望却是一发不可收拾。他现在蠢蠢欲动,迫不及待地想立马回去拿起吉他,弹他个天昏地暗。

他是有点想走了。可就正在这时,原本就昏暗的酒吧骤然全暗下来,完全没有光亮!

人群先是一愣,接着高声呼喊起来!

“夜鹰!夜鹰!”

“阿声!阿声!”

人们卖力地喊着几个名字,似乎是压轴的乐队准备出场。黑暗的舞台上有几个人影登了上去,冲着台下歇斯底里的观众们挥着手。

严欢有些兴致缺缺,心想又不是什么大明星,摆什么谱?不得不说,他现在是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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