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古代耽美 > 故纵 > 第12节

“……”倒在地上无论如何都起不来的男孩没有说话,明明是下一秒就要昏迷过去的样子,却还在死撑着。

“好,我换个问题,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男孩依旧没有说话,看得出来是根本不想说话,也没有力气说出来了。

宁竟瑶知晓再怎么问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便饶有兴趣的看着男孩那双丝毫不减光亮的眼,说:“这样吧,你还想不想活下去呢?”

“……”

在一旁的宁崇云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爹爹在和那个乞丐说些什么,很想让那个乞丐离男人远一点,却连看宁竟瑶一眼都用了最大的勇气……

最后,只见他最仰慕的爹爹从圈椅上站起来,走到那乞丐身边,蹲下,那未干的长发就那么直接散开落在地上,白皙的指尖去抛开那乞丐凌乱的发丝,露出一张脏兮兮的小脸,然后说:“把他治好。”当然这话是对着一旁的随行太医说的。

说罢,起身就要回马车上了,却不成想衣角被那孩子拽住,声音沙哑虚弱的说:“邹祭天……我的名字。”

话应刚落,男孩就再没有力气支撑了,手垂在地上,昏了过去,而昏过去的前一秒,男孩的模糊的眼里,是一个男人雪白的脚踝……鼻尖则尽是一股子荷花的香味……

很香……

很香……

第十一章:北桐

经过一周的长途劳顿,宁竟瑶到达北桐城的时候,刚好是上午,北桐城的驻守将领连同大小官员全部出来迎接,带动整个北桐城的居民都好奇着究竟是谁来了这里,这么大的阵势。

马车徐徐前进,咕噜咕噜的车轮压过那平实的路面,马车里,宁王爷隔着一层薄薄的珠帘,看见外面人头耸动,热闹的紧,不禁也轻笑着,对马车里的友人说:“真是热闹……”

易九臣无奈,道:“京城比这热闹的多了,还偏偏喜欢到处跑。”

宁竟瑶却摇摇头,漆黑的眸子里面被斑斓的光影照射的像是一池星星,说:“你不懂。”说罢,转身依旧看着外面的风景,不时撩开那珠帘,对外面的百姓挥挥手。

接到快马加鞭消息,听说皇帝最是宠爱的宁王爷要来他们这边的北桐城,北桐城主便早早安排了专程给宁王爷单独住的庭院,安排了迎接的队伍还有各种应该打点的东西。

北桐城城主名为段逸群,早些年在京城当值,后被委派到北桐城当城主,此人温和慈爱,擅长琴棋,可以说已经是琴痴。在宁竟瑶年少时便见过宁竟瑶,被当时宁王爷献给聚休帝的五弦琴曲给震惊,至今念念不忘。

而如今已经五十岁的段逸群已经有十几年未在见过这名声远扬至此的宁竟瑶,在来迎接宁王爷的前一夜如何都不能入睡,拉着夫人说起这竟是像是传奇中的人来。

都说皇帝宠爱宁王爷到了从小便亲手为其衣着的地步,可是却又下了死命让宁王爷一辈子都只是个王爷,并无想要把皇位过给宁王爷的意思。

都说那宁王爷身段是比女人还要端的好看,皮肤白嫩到仿佛是轻轻碰一下就会破了。

又有人传说的更是离谱,说是那宁王爷武功盖世,曾与那神偷‘万斩’过招七天七夜,最后那万斩败倒,折服在宁王爷的武功之下。

总之,是说什么的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自不必说,现在也没有人去纠结什么,都想着要去一睹宁王爷的风采,一大早,城门一开,万人空巷。

段逸群带着若干侍卫仪仗,带着家眷和城中大小官员富贾商胄,在那宁王爷车队刚到城门口,便一齐行礼,场面煞是壮观。

宁竟瑶其实不喜欢总是这么麻烦的走礼仪,却总是知道自己不可能就那么简简单单的出游,光是那在朝堂上说一不二的某人,便是第一个不会同意。

知道自己当个闲散王爷能够这么悠闲已经是不错的了,便也不会再多求什么,懒懒的再马车里回了句,让他们起身的话,就不再开口。马车自被带着往城主为他安排的住处走去。

一路上宁竟瑶倒也看这里与京城不同的街市看了个过瘾,便忽然想起自己来这里的另一个目的:“九臣,你家在哪儿?”

易九臣本不是北桐人,却在北桐定了居,原因,当然是因为易九臣捡的那个小孩儿。

说是小孩儿,倒也不小,只不过十七八岁的人对宁竟瑶这样快要三十的人来说,差的还是有些岁数,又经常听易九臣说那些关于那人幼稚的糗事,便小孩儿小孩儿的叫了。

“你在这里当然是看不见的。”易九臣指着一个方向说,“这里可是闹市街,房租贵的不行,我在老街那边买了个小院,白尧可能在里面看书,到时候见到了别小孩小孩儿的叫了,那是你叫的吗?”易九臣白了宁竟瑶一眼,说道。

宁竟瑶也不恼,手撑着侧脸歪着头,笑说:“就要。”

“……”

“等我安顿好了,就去看你家小孩儿吧。”宁竟瑶看见车外街上的杂耍和各种小吃,又道,“这里你熟,到时候带我好好逛一番,对了,我还想去看看那座雪山……”

“那小世子和你半途感兴趣救回来的那什么天呢?”

“邹祭天……”宁竟瑶看着逝过眼前的风景的速度越来越慢,便知晓快要到地方了,一边看着不远处的城主段逸群朝他这边的马车走来准备迎他下车,一边轻轻的回答道,“云儿的话,到时候问问他是否与我同去。那邹祭天……你不说我倒是忘记自己还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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