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里面充满了快活,他还真的是个又勤快,又乐观的青年。

还好有蚊帐,否则今天得喂蚊子了,何小丽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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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点其实就是村口一处小破房子,附近都没有人,据说是解放前一个绝户的房子,本来队里要拆掉的,因为前几年有个五保户的房子塌了,给她住了几年,住到那人过世,就到了□□。

后来断断续续的有知青过来,大队长孙有才便把这房子,分给了新来的知青了。

最开始来的是王有志,因此他独占了一间。

到后面又来了一个青年,但跟这些高中还未毕业的青年不一样,他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毕业的大学生,毕业以后分配到研究所上班,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分配到乡下地方来学习。但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很少跟知青交流,也比不得这些青年娇气,他是每天都要下地干活的。

另外的那间主屋,就住了三个女生,,女生胆子小就住在一间屋,因此挪了主屋出来给她们。里面放了三个木板搭出来的架子床,上面铺着两层棉絮,上面那层棉絮到冬天要盖的,这里也没有柜子可以收,到了夏天不需要盖,便铺在床板上面做垫絮。

何小丽回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已经吃完饭收拾好了。

她虽然不帮忙做饭,但米和油都是发到知青点的,因为她也不往外拿,所以其他几个知青也不说什么闲话。

按书里面的节奏,因为刘恩慈暗刀子使得好,何小丽经常会找刘恩慈的麻烦,而刘恩慈,则是很好的扮演了白莲花的角色,从不从正面攻击何小丽,但是温柔刀,刀刀割肉。

比起何小丽那张娇俏可人又怎么都晒不黑的小脸,刘恩慈只能算得上清秀了,难怪书里面的男主王有志,见到了何小丽以后会移情别恋。

“小丽,又去你叔家了?”王有志在院子里面劈柴,他本来是大学教授的孩子,斯斯文文的,却叫生活磨砺成这样,劈柴砍柴这样的活,对他来说都不算事了。

何小丽对王有志不算有什么感情,但两个女孩子在一起,因为一个男生争风吃醋是常有的,这才显得王有志金贵了些。

更何况他父母是教授,总体来说他身上的气质和素养还是不错的。

刘恩慈和另外一个知青余敏在廊下搓洗着衣服,衣服并不是很脏,只有尘土,这里也没有洗衣粉或者肥皂,用皂角搓一搓就好。这处屋子离溪水边有点远,大晚上的女孩子家家不敢单独出门,都要两两结伴而行。

看见何小丽回来了,刘恩慈脸上挂起来笑来:“才回来啊,早点去洗吧,等会儿我们一起去溪边。”

书里面的何小丽有点懒,所以也不能太快崩人设。

何小丽懒懒的坐在廊下,伸了伸懒腰:“走太远路了,我要歇一会儿。”其实从叔叔家到知青点才一两里路,不至于太远,但这样才符合原主的性格嘛。

刘恩慈的嘴角不可察觉的笑了一下,说:“那等你过会儿去溪边,就没有人陪你了。”

这个时候农村还没有通电,桐油也不便宜,但凡有点月光的夜,都不会点桐油灯,蜡烛就更奢侈了。

借着亮堂的月光,刘恩慈的这一抹不易察觉的笑,被何小丽尽收眼底。

这个白莲花,大概是想趁这个机会表现自己吧。

这个刘恩慈,大概是天蝎座少女,无时无刻都要表现出自己很腹黑的那一面,腹黑,而又执着。

何小丽微微一笑:“那我也不怕,从这里到溪边才几百米,万一有蛇什么的,王同学也能听得到的吧。”

她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王有志但凡对她有点意思,应该都会陪她一起去溪边了。

反正在这漆黑无边际的夜,没有手机电脑,没有抖音吃鸡,还能干什么嘛,知青们晚上聚在一起读读诗,唱一唱进步歌曲,打发漫长而又无聊的时光。

刚刚开始来到大河村的时候,知青们还一腔热血,满怀激情的朗诵诗歌,度过一夜夜空虚无聊的生活,可渐渐的,被生活磨灭了棱角的青年们,渐渐在闲暇的时光中,去山上捡柴禾,利用晚上不用干活的时间,把散乱的木柴捆成一小捆一小捆的,第二天烧火要用。

晚上怕地里有蛇,知青们也不敢去地里打野菜。

王有志眼底里露出一抹不可察觉的笑来,看来他倒是很愿意陪何小丽去溪边洗衣服的。

“王同学今天劈柴,我和余敏答应帮他洗衣服的,你忙完了赶紧去洗澡吧,等会儿天气凉了,再用冷水洗澡就不太好了。”

虽然是夏天,但山上的树木也不能随便砍。

全村人都烧柴,山上的枯枝烂叶早就被砍完了,树木都是队里的,轻易不能砍伐,所以一到夏天,不论男女,都是用冷水淋浴。

女孩子特殊的那几天除外。

王有志见木柴劈得也差不多了,便搬到灶房里面去了,这个季节雨水多,放在屋檐下会淋到雨。

刘恩慈跟另外那个小知青,名叫余敏的那位小声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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