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言情总裁 > 此生应不负[民国] > 分卷阅读66

向罗弘毅、罗夫人和林世源敬了一礼后,便又重新跨不上了领头的那辆军用车上,带着红七连剩下的士兵,同林世源的部分部下率先前往了北大营。

北大营是沈阳北郊大约三英里处的一个部落,是东北军第七旅在沈阳的驻地。七旅是东北军的劲旅,华夏的许多报刊在号外中,都曾将其赞为“精锐”。

大体人都是争强好胜的,尤其这些受关了训练的士兵,则更是好斗。

“精兵”与“精锐”相见,大家的第一反应竟然都不是惺惺相惜,而是燃烧血液的战意。

红七连是新兵连,那一路从火车站、领着锦颐和红七连来到北大营的第七旅参谋长,说不愿占他们的便宜,即便旅里没有纯粹的新兵连,却也还是特地从各营各团里找了补缺的新兵,硬生生给凑够了一百一十个人,来同红七连的士兵们比斗。

他们所谓的比斗,并非团体作战,而是一对一的对战,锦颐和韩越并不参与。

一个下午下来,他们倒是各有胜负,虽然分不出到底谁更厉害一些,却也都是打得酣畅淋漓。

打得累了,他们便就地躺着喘气。锦颐瞧他们先前还打得不可开交,现在又好得恍似不分你我一般,掺和着躺在一起,心里觉着好笑,便也跟着盘着腿坐在了地上。

望着身前那个不断喘着粗气的东北军士兵,锦颐忽然便出声问道:“你叫什么?你有多少岁了?”

“俺叫李二狗,他们都叫俺二狗子,俺今年二十了。”

出乎锦颐的意料,那士兵这样回答着她。

如果只看他那瘦弱矮小的身形,她甚至都以为他才十五六岁!

“怎么会叫这个名字?”锦颐挑眉。

刚一问完,她像是又想到了什么,又问:“你是怎么想到要来当兵的呢?”

恐怕,便连她自己也没想到过,净有这样一天,她也会向其他人问出这个问题。

不过,那李二狗并没嫌锦颐麻烦。他缓过了气,对着锦颐挠了挠后脑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俺娘说贱名字好养活,所以就叫了二狗。至于俺来当兵……俺家穷,听村里人说当兵可以拿钱,俺就来试试。”

锦颐愣了愣,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答案。但是就着李二狗的思路想想,似乎却又觉得那样理所应当——

不是每一个人来到军队都是抱着救国的热忱的,华夏那样多的人,很多人连饭都吃不饱,哪来的力气救国?

别说东北军了,便是民军、便是她自己红七连里的士兵,她也是不敢保证他们入伍的初衷。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表吐槽李二狗这个名字~~~~~

另外,有些刻意描写成女主不懂的地方,请默认女主历史渣~~~~

给小天使们比心心` )

☆、第三十四章

天色半明不暗。

红七连大抵是训练得太久,也压抑得太久。与这东北军的一帮新兵们交手之后, 心里畅快至极, 便有人大喇喇的躺倒在地上, 忽然放开了嗓子, 高声唱道:“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的罪人……”

那士兵甫才唱完第一句,其余所有人,不论是红七连其他的士兵,抑或是东北军的那些新兵们, 也全都接着唱了起来——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 要为真理而斗争, 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奴隶们起来,起来……”

这首歌是《国际歌》,是这个年代, 在世界范围内流传最广的革命歌曲。至少在国内, 至少在抗日战争开始以前,所有革命人士的目标,都是向着这首《国际歌》所描述的世界前进。便连军队里也是。

你懂这歌词是什么含义吗?

望着身前用以全身气力来放声歌唱的李二狗,有那样一瞬,锦颐十分想如此问他。甚至话头都已经到了嘴边,她最后却又主动将它给收了回去——

或者, 便连李二狗自己都不知道,在他那瘦削的面庞上,他那双黝黑的眼睛,散发着如何认真耀眼的光芒。

看到这一点之后,她其实已经不必再去问什么了。显然,即便李二狗当兵的初衷仅仅是为了那十几二十块的银元,但及至此刻,他的身上已经背负了一种信仰。

当然,也不仅仅是他,这里的每一个士兵都是。

他们唱着唱着,似乎觉得躺着用不上力,便又站起来唱。他们的脖颈上青筋暴起,他们面目上的神情,激烈澎湃,却又认真肃穆,就像是一个个虔诚朝圣的信徒。

“兵”!

直至这一刻,锦颐才发现这是一个极其神奇而又有力的字眼。

他们是一个“兵”。

夜色渐显。

红七连的士兵们跟着东北军的那些新兵们去过了食堂,便纷纷回到了北大营暂时拨出来给他们住的寝室去了。因着寝室紧张的缘故,便只有锦颐因着女人的身份,被特殊优待的分了一间单独的小寝室。剩下的,便连韩越,也被安排着同他们挤在一处。

走在去临时寝室的路上,锦颐身旁的李二狗,因着较其他的士兵而言,似乎与锦颐更为熟悉一些,便直接被东北军的参谋长给委派来替锦颐带路。

两人之间沉默稍许,锦颐一路上低着头沉吟了许久,仍旧是忍不住试探着问道:“国内其他各省,即便是外国驻华军队,也普遍都是在省会城市常驻一支军队。怎么我坐列车来时,听旁人说,光是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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