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腐书 > 重生耽美 > 公子,我不弯 > 分卷阅读6

我下意识地斜眼瞟着白真,果……果然,那深深的恨意扑面而来。老子真是欲哭无门,明明我也是受害者。

白真立在白轩涵身侧,我怕得慌,一想到白轩涵昨夜行径,我就更慌了。故而挑了白轩涵对面坐下。白真不看我,只低声道:“公子,我先去了。”

走了好,走了好,我心中暗喜,埋头喝粥。白轩涵吃了两口,便问我,“童儿,你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暂时想不到什么想去的地方。”我三两口便吃得见碗底,十分不客气地又盛了一碗。“那你随我回故都罢。”白轩涵放了勺,目光灼灼。

回故都?想来应是回他的地盘,老子咬着勺子,心头嘀咕,那可不行,到时候想跑都跑不掉了。白轩涵见我迟迟不回答,又道:“可是不愿?”

“不是不愿,我就是想再这儿多待两天。”所有神经病都说自己没病,我又不傻,岂会直言。先稳住白轩涵,然后再找机会溜之大吉才是上上策。

白轩涵这家伙的心地还是善良,仗义相助。只是他基里基气,我一个钢铁直男着实有些受不住。此次若稀里糊涂地跟着他回了故都,那就真是是菊花残,满地伤了。

“那好,我们便再多呆几日。”初来新嶂城,人生地不熟,逃命之前需得把路认熟,然后再来规划逃跑路线。吃过早饭,我哄白轩涵,道:“公子,咱们出去走走吧,待在这儿闷得慌。”

“也好。”越看越觉白轩涵的笑容宠溺,老子若是投的个女儿生,就是做他的第三四十个小妾也愿意。

我和白轩涵并肩走在街头,来至新嶂城最繁荣的地段。街头巷尾都摆着小摊,有的卖糖人,有的卖胭脂,还有的卖发簪配饰。民以食为天,我对吃食感兴趣,街边那些小摊上的点心、小吃诱人得紧。一摸口袋只有那点续命铜板,实在花不得,花了就没钱跑路了。

“童儿。”白轩涵递了一张银票与我,我也顾不得礼节,忙接过道了声谢,这年头谁还和钱有仇啊。拿着比手掌还大的银票,我转头笑道:“公子,想不到你还有带钱出门的习惯呀?”

白轩涵风轻云淡道:“我平日里没有带钱的习惯,只今日白真有事要出门,我才专门向他要了一张。”

专门?不会是专门为我要的罢?难不成这家伙一早就打算带我逛街?老子越想心头越慌,老子可是十七k纯爷们儿啊!我又悄mī_mī瞄了白轩涵几眼,那家伙顶着一副纯天然无公害的模样,五官甚是俊俏,就算不生在现代,也是一个受万千少女追捧的美男。只是他昨夜那行径……我的心不由一颤,想起在现代时常听到一句话,长得帅的都有男朋友。

难不成白轩涵这家伙也好男色?或者……只是单单石更了,找书童解决生理需要?“童儿,你楞在那里做什么?”走在前方的白轩涵拉回了我的思绪。“来……来了。”我快步跟了上去,买了些吃食,不再想先前那些恼人的事儿,得了个短暂的清净。

俗话说得好,这是一个有了钱,猪都能飞起来的时代,只要抱对了金主,泥鳅也能变成龙。现下拿着大堆大堆的银子,见一样买一样,有钱的感觉真不赖。

“公子,能不能替我拿一下?”东西太多实在拿不下,我厚着脸皮将手中未吃完的蒸糕递到白轩涵面前。白轩涵伸手抹了嘴角的糖屑,我尬笑一声:“谢…公子。”

“走罢。”白轩涵这人好相与,我只想叫他拿一样,他却帮我拿了手里全部东西。走几步,看我一眼,我心暗道,白轩涵这眼神太宠溺了,他应是把我当小媳妇了。不行不行,我得快些走,火烧眉毛了。

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老子开始干正经事儿了。方才计算,我不太会骑马,马车跑得又慢,陆路走不通,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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