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是写了些我遇到的事和我知道的人,想看看,不想看老子不送。我虽然愿意体谅你们的感受,但真的没必要迎合大家的口味违心炒作。我最初也没想过竟然会有这么多人看。有人听我说废话感激不尽,但怎么做是我的事。

第三,看到你们竟然能因为这个吵起来我简直要疯了。不太理解,我俩谁在上谁在下这事很重要?举例子,举例子打比方,比如说,我俩以后真的一不小心滚到一起去了,还有人要dv全程摄影记录谁捅谁的不成?

退一万步讲,假如,假如,真的有这么一天,我和小哥走到这么一步,我想我不介意在下面。

如果真的在意一个人,很多东西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或许说,可以无条件妥协。两个人能在一起,当然要基于精神上的相互扶持,滚个床单什么的,只能算附属产物。生活娱乐,运动健康。

大家没事干多运动运动,动动更健康。

第四,我觉得自己一直挺直的,现在也挺直的啊。你们都忘了我为毛搬寝室了啊?我表白表错人了啊,我表的当然是大姑娘啊!

我不是喝高了认错人了吗,现在好几个漂亮姑娘缠着我呢。

老子也不缺妹子!老子是不乐意,只有我想,分分钟脱离单身狗阵营。

擦擦擦擦。

你看,其实留学党一到海外,没一个学习的。

一般来说一出国门空虚寂寞冷,立马分三类,信教的、泡吧的、搞对象的。当然闷油瓶那种超神的不在考虑范围内,我就说一般人类。

除了第一种高大上并且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另外两个选项都是意在给冈本杜蕾斯创收。

也不需要特殊理由。就好像千里迢迢远渡跑地球另一边来了,不干点什么你青春是被狗吃了还是怎么着。

我当时也差不多。

信教我是干不了。想起每周日不让睡懒觉就头疼。泡吧,我也不觉得喝成一滩烂泥扶着墙根吐一路有什么好炫耀的。

就只剩下搞对象了。

所以我那时就处于一种很尴尬的状态,似乎非找个人喜欢喜欢不可。刚来学校也不认识几个人,据说那个校花挺漂亮的。恩,于是我就单方面决定,那么就勉为其难的和校花搅个基吧。

当然,现在知道这是非典型性缺心眼了,但当时正缺着呢,去哪嗑哈药六厂小蓝瓶。

毁灭性的丢人现眼,正发生在某次被老痒(我发小)拽去lub的时候。

一般泡吧那拨人都喜欢组团行动。两个两个,dte,安全省心。

不巧当时老痒的搭子粉碎性骨折躺医院去了,他就结巴着说带我见见世面,开开眼。我想了想,说起来,大男人一次lub都没去过,也挺丢人的,就稀里糊涂跟着去了。

国外这种腐朽落后文化聚集地也分三种。

bar,是主喝酒的,靠吧台台球桌赚钱,搭讪好去处。pub,美剧里吃着薯条喝啤酒看球起哄的地方,一般除了腰腹部脂肪堆积的老男人外别想在那儿艳遇。而老痒当时领我去的,是实打实的club。喝酒跳舞嗑药乱搞o圣地,有些人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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