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做到了,所以这套蕴含天下至理的拳法最终竟沦为了无人愿意多加研究的入门功法,真是令人扼腕不已。

而苟妈更是好办,苟妈自己对坐在床上打坐一点兴趣都没有,不过广场舞说到底也是种简单的步法,老狗随便改进一番就能让广场舞更加有效,多练些时日也能有内力护体,内力这东西简直万能,解毒除病驱寒去热抗衰老总之有了内力什么不科学的事情都有,小老头的徒弟宫九不就怎么被打都没事么。

一直觉得西门吹雪这几个字很耳熟的老狗闲来无聊翻看了《陆小凤传奇》,觉得陆小凤果真妙不可言,自己一个本来应该带有主角光环的穿越者不也被他的魅力折服了吗?想想网上对陆小凤的评价,还有自带剑神召唤兽的说法,老狗觉得,自己好像也变成了陆小凤的召唤兽。

若有有缘和陆小凤再见,好好戏弄他一番才好,这种人生赢家简直就是让人羡慕嫉妒恨的,不过自从发现了一个神奇的绿□□站之后,老狗就有了翻看各种陆小凤传奇同人的习惯,看到高兴之处也不忘洒下大笔打赏,倒是让这个热度过去开始不温不火的题材又焕发了不少生机。

老狗干脆自己也上去写上一篇,不过这里没涉及到那几个众人熟知的大案,而是陆小凤干的其他的事情,还有其他的朋友,半文半白的点击还算不错。

苟妈知道后,也很是感兴趣,不过她虽然识字,却勉强算是初中水平,要她写书简直是要了人的命,不过苟妈对那些言情却是爱得要死,好在现在查个字词什么的也不用翻字典,直接一搜就出来了,连广场舞都么这么积极了,微博倒是没停下来,不过也从一直炫儿子改成了炫儿子再加上和人谈论各种言情了。

苟妈才不到四十,这几年保养的很好,人也越活越年轻,自从迷上古言之后连网上都交了不少朋友,看打游戏,后来竟然参加了一个ospy社团,专门出汉服。

苟妈的汉服自然是老狗亲手做的,化妆保养加美服说苟妈不到三十都有人信,让一直沉迷于务工的苟爸都有了危机感,是不是的换上一身汉服戴上宝剑和苟妈一起去玩os,两人本来平淡的感情也越来越甜,还给老狗生了个弟弟出来。

又是两年,老狗忽然心中有感,果不其然一股先天气息于东南方出现,老狗也曝出了先天气势,那边来的竟是熟人。

☆、十一加更!

第二十三章

不过这熟人不是玉罗刹,而是小老头吴明。

吴明两天之后就找到了老狗,一身蓝色的布褂子,头发剃成了板寸,和乡下到处遛弯的老大爷没什么差别。

“他乡遇故知,当浮一大白啊。”小老头笑眯眯的说道。

“请。”老狗与吴明坐到小凉亭中,老狗从一边的桂花树底挖出了一坛酒来,又从背包里翻出两个杯子,给吴明和自己满上。

“好酒!”吴明一饮而尽,“没想到我们几个之中最先迈出这一步的是你,最后一个倒是玉罗刹了!”吴明畅快的大笑,“总算让我赢了他一次。”

“空净神僧呢?”

“老秃驴讲究什么坐化,你刚走小半年,这家伙就丢下一堆臭皮囊跑了。”吴明摆摆手,自己拿着酒坛自斟自饮,“我和玉罗刹早就可以走了,可偏偏都还放不下,我那徒弟倒是阴差阳错死在陆小凤手里,从前的势力走的走散的散,想着一盘散沙不要也罢,放下了就来了,只是若是现在的我再回到那时,恐怕还是不想踏出来啊。”

“后悔了?”

“后悔了。”吴明干脆地说道,“下次要到一个干净点的世界去。”

老狗哑然失笑,“会有的,不过,有些东西很有意思。”从背包里拿出来一本《陆小凤传奇之凤舞九天》,“此书如何?”

吴明接过来一目十行的翻看,老狗见惯了繁体字,这书自然也是繁体的,吴明看起来一点障碍都没有,看完长舒一口气,“果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还后悔吗?”

“不后悔了!”吴明端起杯子来敬了老狗一杯,“庄周梦蝶,蝶梦庄周,小老头我要好好看看书喽。”

吴明来得快去的也快,喝完了一坛子酒,谈了谈之后的武林,顺便顺走了老狗的白玉杯和《陆小凤传奇》,一溜烟的走了。

老狗又挖出了一坛酒来,喝光了又吹了阵子箫,练了几张大字作了幅画之后才会心的笑了,小圆过得不错,她没有嫁给唐天纵,而是和花满楼在一起了两个人拖拖拉拉了好几年,拖到小圆二十岁才成亲,生了两子一女,很是不错。

陆小凤依旧fēng_liú快活,据说拉着宫九的爱宠沙曼归隐去了,只是不知道这次归隐会归隐多长时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两人……不,应该是两柄剑已经稳稳的进入了先天之境,让小老头大感后生可畏,虽然宫九死了,小老头却还是炫耀了他的徒弟一番,宫九死的时候也晋入先天了。

最后才提起了玉罗刹,玉罗刹在养孙子,至于这个孙子是怎么弄出来的……小老头说西门吹雪曾在万梅山庄追杀他四次。

大约是用了药吧。

老狗想起了那一晚上,玉罗刹的心思在那之后他才知晓,不过却没生起来太多涟漪,玉罗刹对他更多的是那种占有欲吧?想起来玉罗刹那劣质的讨好手段,老狗挑挑眉毛完全不心动。拿手机拍了照片,把画挂到淘宝上区,现在老狗名气大了,书画一般都不定价,挂上去一个星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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