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不比京城繁华,却一样热闹熙攘,这里的旅人和所有地方的行者一样,都是风尘仆仆,行色匆匆。

戚少商也是那做客之人,然而他淡定的面容并无半分急迫,好象这个江南,这个小镇,便是他的家。

想到家,就想到了那个青衣书生,那个和他不共戴天的玉面修罗。此刻该是依旧痴迷地坐在屋里,捧着死活不肯放下的牌位,一遍遍念着心中至爱的名字吧?谁能料到,昔日狂傲跋扈的顾惜朝,竟成了丧失心志的疯子。可是转念又想,对于那个人来说,痴傻,何尝不是另一种糊涂的幸福呢?

自从谴回铁手,坚持这几天要亲自照料顾惜朝以来,戚少商发觉自己越来越中意这块南方的风土。温润,清和,秀丽,少了塞北的粗犷豪迈,多了旖旎的温柔。那正好,只有这样,戚少商才可暂时逃避那场噩梦;而每日和神志不清的顾惜朝相对,有时竟会恍然觉得回到了琴剑合鸣的棋亭,两人一块儿偷高鸡血的酒喝,在月光下各自诉说各自的心上人,听到对方对他兴致勃勃地说:“我就为你弹奏一曲,以谢知音!”

往事遥遥,物是人非,现在的他,还能弹琴奏乐吗?

知音,他还会把自己当作知音吗?又或许,他的人生字典里,从来就没有知音、朋友这类词汇?

和熙的大街蓦然掺入了些许嘈杂的喧闹,有人呼喝有人骂。远处,一少女悲戚的哭喊撕心裂肺。戚少商心里没来由便是一窒,提提身侧的剑,抬脚循声而去。

顾惜朝的确在宅子中,只不过没有坐着,也没有呆在屋子里,却是负手而立,独倚白杨,早春温煦的金晖洒遍他全身,碧青和金黄交映,在暖阳下勾画出七尺匀称体态。他眼中早寻不见先前的失魂迷惘,清明亮泽,一如从前那个神采飞扬的顾惜朝,唯一增添的是一分刻骨铭心的悲伤,这是晚晴带给他的,他也愿意生生世世承载这分悲伤。因为,他欠她,欠了几世也还不清的债。

也不知站了多久,似乎想了很多,却什么也抓不住。然后下一刻,熟悉的脚步声响起,由远及近踏来,在大门口停下。顾惜朝英眉微皱:有两个人。

戚少商身边站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姑娘,衣衫褴褛,却掩饰不住江南女子特有的清秀水灵。她澄澈的大眼怯怯看着院里的青袍书生,那书生也端详着她,面上闪过一道凄迷。

“姑娘,这是在下的一个朋友,姓顾,别的没什么,就是脑子有点……”

“在下顾惜朝。这是在下的一个朋友,别的没什么,就是很没脑子。”不等戚少商罗嗦完,青衣人便抢先做了介绍,全不理戚少商夸张的瞠目结舌的神情。

“你……你好了?!”

“我本来就没疯,只有你和铁手这两个木头才会信。”顾惜朝一副朽木不可雕的惋惜表情。

戚少商楞了片刻,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气愤地吼道:“那上次你偷袭我是故意的了?!”

“若不是你,晚晴也不会死;何况你也该清楚我一向杀不了你。倒是方才那一声大吼,也不怕把人家姑娘吓到?”言毕,自顾自地转身进屋了,留下戚少商欲辩忘言,回不过味儿来。

小姑娘好奇地瞅瞅两人,心中已对那书生样的青衣少年生出了几分好感。

本以为依顾惜朝那样生性清冷者不会轻易和别人一见如故,没想到现今却和那个初来乍到的小姑娘处得很融洽,直教曾经的知音戚少商看了都嫉妒起来。小姑娘叫“小片”,姓氏不祥,自小便流落街头行乞,那日遭遇几个混混当街调戏,险些被侮辱,幸而戚少商及时出手搭救方保得清白。戚少商见她可怜,便带她回到顾惜朝的深宅中落脚。这以后,顾惜朝不再装疯卖傻,小姑娘也焕然一新,且一改初见的腼腆害羞,一口一个“戚大侠”、“惜朝哥哥”甜甜的叫着,苦命的孩子终于露出难得的笑容。

不管怎样,多了个乖巧活泼的女孩,这幢死寂的宅子一夜间变得灵气许多。戚少商有时想,如果就一直这样保持下去,如果自己不必远赴边关抗敌,而是永远没有负担没有心事地和他们住在这里,该有多好。

这种想法一跳出来,戚少商着实吓了一跳!他怎么可以存着那种心思?他身负皇命,他有责任保家卫国嘶杀疆场;他还有个红泪,苦苦的,痴痴的,等了他五年的红泪,并且还将等下去……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戚少商厉声提醒自己,这一切只是过眼烟云,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去完成,去实现……

过眼烟云。可是当时的他并不明白,其实世间的所有都是烟云,然而有些烟云,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甩不开的,一旦放手,此后就只能徒劳地一遍遍回忆,余生空余恨。

安宁祥和的深宅,兀的传出几声凄厉的哀鸣,枝头的嫩绿似被这泣血啼哭催老,片片飘离,覆盖上那只大雁的双翅。大雁充满期冀的双瞳深情地凝视碧空,虽然拼命挣扎,却再也无法展翅飞翔。

这是只身受箭伤的大雁,苟延残喘地跌落在这个院子里,正巧躺在小片的脚边。

半空中,雁群齐鸣着绕了宅子一圈又一圈,久久不肯离去。那只离雁也抬起头,回应地叫着,敲打着在场每个人的心。

“我们,我们救救它吧!”小片美目擒泪,哽咽着哀求。

顾惜朝走上前,将雁创口部位轻轻翻转几下,摇了摇头。

小片的一颗心登时就凉了。

雁群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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